索引号: | 4311030021/2023-0046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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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花桥街“7·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7月6日7时45分许,胡宗展驾驶鄂FGQ859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省道S326线冷水滩区花桥街镇秀井头村路段时,与魏平娥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魏平娥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冷水滩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冷水滩花桥街“7·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政工主任邓钧、区纪委监委、冷水滩公安局分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交通局、凤凰园交警大队、花桥镇政府相关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取证、检验鉴定、调阅资料、人员问询、专家论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1.鄂FGQ859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所有人:张艳,品牌型号:DFH4250A4,发动机号:J2007195,车辆识别代号:LGAG4DY39J3008572,投保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强险投保单:PDFA23420108100000000340,有商业险,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03月。
2.无牌二轮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周玖,品牌型号:台铃牌TDT6040Z,车架号:348822320018624,电机号:TLHHT48V350WPB212998。
(二)事故车辆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情况
1.胡宗展,男,汉族,1981年7月20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枣阳市七方镇胡庄村九组,鄂FGQ859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持“A2”型驾驶证。
2.魏平娥,女,汉族,1975年7月6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花桥镇秀井头村委会116号,无牌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员。
(三)事故道路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省道236线267公里250米(花桥镇秀井头村)处,该路段呈南北走向,北往邵阳方向,南往冷水滩区方向,该路段为沥青路面,路面干燥,视线一般,标志标线齐全。
(四)交通事故的证据、检验、鉴定结论及事故责任认定
1.湘天杰[2023]技鉴字第260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该车使用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无号牌电驱动二轮车不符合两轮摩托车定义、符合电动自行车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必须登记上牌方可上路行使。
2.湘天杰[2023]技字第260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鄂FGA79挂重型平板半挂车事发时的瞬间车速约在63KM/h,无牌二轮电动自行车属于电动自行车,该路段大货车限60km/h,鄂FGA79挂重型平板半挂车为超速行驶。
3.湘天杰[2023]技字第260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鄂 FGQ859(鄂 FGAT9 挂)重型半挂汽车列车由北往南行驶至事发路段,挂车第一轴右侧车轮与倒地的无号牌电驱动二轮车(车架号尾数:18624)车尾部在东半幅行车道内发生碾压,挂车右侧车轮与倒地的无号牌电驱动二轮车(车架号尾数:18624)驾驶人在东半幅行车道内碾压、拖带。
4.永大正司鉴所[2023]醇鉴字第2242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胡宗展的血液未检出乙醇,魏平娥的血液未检出乙醇。
5.事故责任认定,2022年12月5日,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凤凰园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431101120220000472号)认定胡宗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金法》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机动车遇非机动车、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时,应当避让。”之规定。
魏平娥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该事故由胡宗展负同等责任、魏平娥负同等责任。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07月06日7时45分许,胡宗展驾驶鄂FGQ859重型半挂牵引车、鄂FGA79挂重型平板半挂车,沿省道236线由邵阳往永州市冷水滩方向行驶至永州市冷水滩区省道236线267公里250米处(花桥镇秀井头村)路段时,与魏平娥驾驶转弯驶入省道236线的无牌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魏平娥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接到事故报告后,冷水滩凤凰园公安交警、区应急管理局、花桥镇政府等部门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花桥镇政府成立了“一对一”工作组,认真做好了事故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及安抚、遇难者身份确认等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胡宗展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道路上超速行驶,且对道路上动态因素观察不仔细,遇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采取避让措施不当,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一方面原因。魏平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驾驶非机动车转弯进入道路时,没有让道路内直行的车辆先行,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冷水滩花桥街“7.6”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有关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及单位履职情况
(一)冷水滩区花桥街镇政府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对花桥街镇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花桥街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虽然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跟交警部门联合执法等工作,但是没有按照永安[2023]16号文,第三点第1条人员职责到位的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由党委书记主管,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抓,明确一名党委委员分管(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人大副主席唐小知,非党委委员),第3条日常调度到位规定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2周要召开一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分析并解决问题,并形成会议记录(经查花桥街镇没有按要求2周召开一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该镇没有按照冷办发电[2021]9号《中共永州市冷水滩区委办公室、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机制。该镇冷花政发[2023]22号文《花桥街镇2023年干部职工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没有明确书记党政同责的责任。
(二)凤凰园交警大队普利桥中队
普利桥交警中队隶属于凤凰园交警大队,负责普利桥镇、花桥街镇、牛角坝镇、杨村甸乡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在辖区内对道路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汇报,对辖区内无牌无证三轮车跟未戴安全头盔及其他违法交通行为进行查处。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车辆驾驶员处理意见建议。
1.胡宗展,重型平板半挂车驾驶员,建议交警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魏平娥,无牌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责。
(二)相关人员问责建议
1.邓涛,男,42岁,2021年12月至今任花桥街镇党委书记,负责花桥街镇党委全面工作,邓涛同志在道路安全宣传教育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仍存在工作不实不细的问题,建议由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对其进行约谈。
2、唐小知,男,46岁,2021年至今任花桥街镇政府人大副主席,分管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对辖区内无牌无证车辆查处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建议由区纪委监委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处分。
3、周承华,男,2020年至今任花桥街镇政府纪委书记,分管花桥街镇政府纪检监察工作,也是该路段的路段长,虽然在道路安全宣传管理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仍存对道路交通安全巡查不到位的问题,建议由区纪委监委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处分。
4.唐利中,男,中共党员,现任凤凰园交警大队普利桥中队。唐利中虽然进行了交通违法进行查处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但仍存在工作不实不细的问题,辖区交通违法仍然发生无号牌二轮电动车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等问题,最终酿成事故的发生,建议由区纪委监委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处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坚决防范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特提出以下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高位推动,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
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理念,高度重视道路安全整治工作。一是要坚持高位推动,纳入“—把手”工程。形成“党政重视、部门协同、层级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区成员单位的监管责任;以考促干,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督办交通安全整治。对交通事故较多的乡镇(街道)要用好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组合拳”;定期发布全市交通安全工作乡镇(街道)排名表,倒逼责任上肩;对交通事故较多的乡镇(街道)要组织“会诊”,解剖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因道路交通设施不足造成事故较多的乡镇(街道),要加大投入;因“两站两员” 工作不力造成事故较多的乡镇(街道),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花桥街镇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主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乡镇派出所,具体牵头组织执法专项行动。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拖拉机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并严管重罚。要加强劝阻,摩托车、电动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一律不得驶出村口,对违法载人的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一律暂扣至指定地点保管。
(三)凤凰园交警大队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及交通违法行为排查
驾驶员驾车之所以超速,未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进行车辆年检及越过道路中心双实线超车的行为,是因为安全观念淡薄,守法意识薄弱。加强对驾驶员安全观念、法制观念的教育,是减少交通违法与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之一。要开展组织民、辅警参加并积极配合乡镇(街道)专项行动工作组的行动,至少给每个乡镇(街道)安排1名辅警参与执法。坚持以打促防,对摩托车、电动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违法行为发起凌厉攻势。将以下行为: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机动车酒驾醉驾;无牌无证、未年检、无强制保险、报废车上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非法载人;非法非标三、四轮车等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等工作任务完成数据上报区道安办。
冷水滩花桥街“7·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