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3-0046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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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普利桥“11·1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评估报告
2022年11月12日17时43分许,冷水滩区普利桥镇岚江大道一三轮摩托车与一两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轮轻便摩托车上两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80万元。
2022年11月12日7时许,吕芳凯驾驶三轮摩托车到普利桥宽公村冯友人家里装模,中午吃饭并有饮酒,17时左右,装模收工后驾驶三轮摩托车到普利桥充气站加液化气,17时40分左右,沿冷普公路往杨村甸方向行驶至岚江大道路段越过道路中心双实线超车时与相对方向由周长友驾驶(搭载胡夫元)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周长友、胡夫元两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吕芳凯驾车逃离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于11月14日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并于2023年3月8日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区政府。冷水滩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10日作出批复,同意该事故调查报告。
一、“回头看”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冷水滩区普利桥镇政府及凤凰园交警大队普利桥中队不定期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事故责任单位、人员行政、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目前,吕芳凯,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建议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周长友,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责,普利桥镇江子塘村村秘书胡建春由普利桥镇党纪委给予其诫勉谈话,普利桥镇八井村村支书吕芳霞由普利桥镇党纪委给予其诫勉谈话,凤凰园交警大队普利桥中队中队长唐利中由凤凰园交警大队党纪委给予其谈话提醒,普利桥镇巡路员李吉铁由普利桥镇党纪委给予其谈话提醒,普利桥镇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远柏由普利桥镇党委给予其提醒谈话。
三、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普利桥镇政府对安全生产较为重视,每次召开会议都反复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对道路交通安全也是逢会必谈,并要求联村领导每周下沉到自己所联系的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镇政府还制定了“打非治违”的周计划,根据应急管理部门要求,镇里应急组制定了相关台账;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了全方位地排查,进行台账登记并组织整改;镇里还要求“两站两员”和各村干部开展“敲门行动”上门精准宣传道路交通安全,要求各村与本村所有的摩托车驾驶员签订安全驾驶保证书和承诺书,并且组织镇干部职工开展文明劝导,劝导摩托车驾驶员文明驾车,佩戴头盔,今年以来已劝导100余次,每周劝导2-3次。凤凰园交警大队普利桥中队唐利中在辖区内对道路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对辖区内两轮及三轮摩托车进行未戴安全头盔及其他违法交通行为进行查处。
四、事故发生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普利桥镇政府在事故发生后,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和不足,镇里还要求“两站两员”和各村干部开展“敲门行动”上门精准宣传道路交通安全,要求各村与本村所有的摩托车驾驶员签订安全驾驶保证书和承诺书,并且组织镇干部职工开展文明劝导。
凤凰园交警大队普利桥中队,开展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每天定点带队巡逻,查处不低于十起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重大节日、赶集进行交通违法查处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五、存在问题
普利桥镇政府要主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乡镇派出所,具体牵头组织执法专项行动。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拖拉机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并严管重罚。要加强劝阻,摩托车、电动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一律不得驶出村口,对发现违法载人的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一律暂扣至指定地点保管。
凤凰园交警大队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及交通违法行为稽查。驾驶员驾车之所以超速,未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进行车辆年检及越过道路中心双实线超车的行为,就是因为安全观念淡薄,守法意识薄弱,没有意识到交通违法的严重后果,加强对驾驶员安全观念、法治观念的教育,是减少交通违法与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之一。组织民警、辅警参加并积极配合乡镇(街道)专项行动工作组的行动开展,至少给每个乡镇(街道)安排1名协辅警参与执法。坚持以打促防,对摩托车、电动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违法行为发起凌厉攻势。将查处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机动车酒驾醉驾;无牌无证、未年检、无强制保险、报废车上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非法载人;非法非标三、四轮车等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任务完成数据上报区道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