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30021/2021-00253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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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执法项目大类 |
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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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处罚事项 |
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上述规定的数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一百零九条 |
局机关各股室 |
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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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 |
局机关各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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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降低资质等级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三条、 第一百零八条 |
局机关各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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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纠正,及可能作出行政赔偿或者不予行政赔偿决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
局机关各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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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强制事项 |
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
局机关各股室 |
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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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 |
局机关各股室 |
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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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
局机关各股室 |
1、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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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需要审核的执法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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