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030021/2021-00251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11-03
名称: 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文号 :    
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2021-11-03           来源: 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为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确保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到位,防止各类乱收费行为,结合实际,制定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涉企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一、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没有法定依据或省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文件规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

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并收费;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将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并收费等行为。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

二、举报投诉受理方式

()电话受理:0746-8219878

()来人来信举报投诉

三、受理查处流程

()在接到乱收费举报投诉事项后,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我局职能的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

()对属于我局职能的投诉举报件,由局办公室依据程序开展核查,作出处理。

()在举报投诉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投诉人对被举报的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

四、做好乱收费举报投诉工作台账管理

局办公室做好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相关材料的台账整理归档工作,对于涉企乱收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好企业的合法价格权益。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

积极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