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30021/2020-00195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冷应急〔2020〕52号 | ||
冷应急〔2020〕52号
关于办理2021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加强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6〕34号)等文件通知要求,现将具体办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2020年11月25至2020年12月30日。
二、办证需提交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零售店负责人培训合格证复印件;4、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申请书及信用承诺书,以上资料均一式两份。
三、办证程序:1、零售户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申请书及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 2、零售户将申请书及信用承诺书提交至冷水滩区政务中心15号窗口,并填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3、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到零售户经营地点现场核查;4、审核通过的零售点予以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附件:1.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申请书
2.
信用承诺书
永州市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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