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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4-21
名称: 关于选调冷水滩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工作人员的通知
文号 : 冷应急联字〔2020〕1号    
关于选调冷水滩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工作人员的通知
2020-04-21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关于选调冷水滩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各区直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全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着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拟面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各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员范围及名额

计划从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区直单位选调在职在编的退伍军人30,符合野外综合应急救援工作条件的优先

二、选调资格

综合应急救援队员选调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共产党员优先考虑);

2、志愿加入冷水滩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并志愿在这个岗位工作5年以上,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岗位(特殊情况除外);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至2002年3月31日出生);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和心理健康,身高162cm以上,符合野外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6、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列入报名考核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1、对外公示(5月6日一512日)。积极协调全区各乡镇、街道、新闻媒体等单位开展宣传动员,并通过冷水滩区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2、组织报名(513日一522日)。报名采取报名者个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行政大楼4楼423,联系电0746-8219878)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

3、资格审查(525日-529日)。应急管理局会同人社局、区编办对选调对象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是否符合条件。

4、体格检查(61日—6月2日)。由选调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集体体检。选调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能测试(63日-65日)。由区武装部组织体能测试。

6、考察(68—6月12)。由区应急管理局、区人社局、区编办、区纪委监委成立联合考察组,分别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核实,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现实表现,向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及同事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并形成考察意见。

7、公示、试用、调动(6月15—6月23)。经考核合格人员,在冷水滩政府网公示考核合格拟试用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者违反纪律,退回原单位。试用期满且合格者,经区应急管理局党组研究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严把推荐人选质量。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防讲关系、讲感情、讲照顾,确保选人用人公信力。

2、坚持一把尺子,严把推荐人选资格条件关。要认真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对象的资格条件严格把关,对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不能搞突破、不能搞特殊,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公正客观负责地推荐每一名人选。经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推荐人选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依规依纪依法,严把选调程序关。选调工作政治性强,敏感度高,必须确保全过程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依规依纪依法、稳步实施。区纪委监委对选调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附:冷水滩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人选推荐表

            永州市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永州市冷水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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