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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区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9-01-31
名称: 关于印发《冷水滩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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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冷水滩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9-01-31           来源: 区安委会 【字体:   打印


冷安20192

关于印发《冷水滩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

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区直部门及区属企业:

冷水滩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方案》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冷水滩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月29

冷水滩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

百日行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区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道县12.29、祁阳1.3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和零陵区康济大道1.5”交通事故、零陵区锰资源综合开发公司坦夫二工区“1.25”事故教训,切实贯彻落实1月6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的通知》(永安20191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从1月29日5月上旬,在全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细排查、重整治、严管控”的要求,通过开展百日行动,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负责人,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国全省两会、春运、春节、元宵、清明、五一等特殊时段和机构改革攻坚时期的安全稳定,持续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排查范围和重点

全区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农村私人建房)、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燃气管线、民爆物品、水电油气等重要基础设施、重要目标、重要单位、重要活动等,全面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

三、行动分工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区安监局负责制定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二)冷水滩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全区市场、商场、酒吧、网吧、KTV、影院、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三)区交通运输局制定全区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冷水滩区交警支队、凤凰园交警大队负责制定辖区内道路交通和农村道路六个严禁等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方案,并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四)区住建局负责制定全区学位建设、高科园工业项目、各乡镇项目的房屋建筑(含村镇建设)和区里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项目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区城管局负责制定全区城市运行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六)冷水滩公安分局负责制定全区民爆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七)冷水滩质监分局负责制定全区特种设备等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区水局负责制定全区水利工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冷水滩国土分局负责制定全矿山、地质灾害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区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别负责制定全区大型商场(商粮)文化旅游(文体新旅)、电力(科经信委)、教育(教育局)、防雷(气象局)、农业农机(农业委、农机局)、林业(林业局)等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四、行动步骤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自2019年1月29日起至5月7日为期100天,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日前)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排除治理隐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排查整治管控阶段(2月1日至5月7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组织执法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等,对各行业、各领域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建立台帐、分级管理,各单位各部门每月25日前要将隐患排查整治管控情况主要领导签字确认上报安委办。

一要按“四个签字”的要求落实“百日行动”责任。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项目、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做到一个不漏,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项目、场所)负责对本单位(项目、场所)开展全面彻底的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自管自控,做到一个不缺,由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各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项目、场所)进行合法性、安全性审查并作出结论,并对审查出来的风险隐患等问题进行整治和管控,做到一个不少,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区安委办组织区行业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分别明确每一个生产建设经营单位(项目、场所)的监管清单和监管责任人,并进行台账管理,做到一个不差。所有工作照单履责,失职追责。

二要按照“联合打、网格管、重点突、源头控、群众防、常态化”的要求开展打非治违和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要按照“一”要求治理安全隐患即安全隐患检查台账和隐患整治、案件查办、处罚、追责问责四个清单,对发现的隐患做好登记,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工作措施、整改及复查责任人员等内容,确保一查到底,责任追究到位。

四要四项制度落实大管控责任。对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行台账管理,实施提醒制、通报制、交办制、追责制等国家、省、市、区检查、督查、巡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一律通报到乡镇街道、管委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或联系领导,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考察内容,考核结报送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8日至5月30日)

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检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督导,采取工作督查、明查暗访、工作通报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五、行动要求

(一)要提升政治站位。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各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开展百日行动的极端重要性,认真研究,全面部署,狠抓落实,坚决把当前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态势压下去,坚决防止类似情况或其他情况的发生政府成立由区长桂砺锋为组长,副区长朱昌锋常务副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百日行动”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各职能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检查指导。

(二)要整合工作力量当前正值机构改革时期,人员、机构未定,存在底线易失、管控不力的风险。乡镇街道、管委会整合安全监管力量,乡镇街道安委办、应急办等部门组成联合办公室,乡镇街道、管委会联合办公室不少于4人,党委副书记专职负责,确保机构改革期间特殊时段,各项安全工作措施有效开展,防控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要落实六个必须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六个必须”即隐患排查必须全面彻底,隐患整改必须坚决迅速,“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必须准确规范,领导包联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监管执法必须从严从速,督查问责必须较真碰硬),对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排查整改不重视、不认真、进展慢的,政府将对有关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对敷衍了事、整治无力、漏查失管等行为,严肃追责;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从重从快打击处理到位。

(四)要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活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排查整治管控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要严格考核奖惩。安委适时组织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百日行动进行督查,并通报情况。对安全生产监管不严、安全生产工作不实等问题,将按照杜家毫书记安全生产“不负责就负罪,不履责就追责”的要求,该通报批评的一律通报,该问责的一律问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实、安全生产工作件件落实。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严格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单位开展百日行动的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请牵头整治单位于2月1日前将本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方案和联络员报安委办,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单位要重视百日行动信息报送工作,每周报送本地、本行业领域百日行动相关信息,每月2日、12日、22日前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在5月8日前将百日行动总结报安委办。电话:8219289,报送邮箱:lstajj@163.com。

附件:1、生产经营单位(项目、场所)隐患(风险)排查

“签字背书”流程表

2、冷水滩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表

    

附件1:生产经营单位(项目、场所)隐患(风险)排查

“签字背书”流程表

生产经营单位(项目、场所)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从业人数

消防许可

经济类型

行业类别

行业许可

营业执照号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经营范围

生产经营单位隐患(风险)自查情况

排查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时间:

乡镇(街道)监管情况

监管人签字:           安监站长签字:

时间:

行业主管部门对合法性、安全性审查以及处理意见情况

  

  

审查人签字:            股室负责人签字:

时间:

县(区)

安委办核查意见

核查人签字:             股室负责人签字:

时间:

注:1.合法性审查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项目、场所)取得的各类报批手续、取得的许可情况作出结论;2.安全性审查结论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项目、场所)建设项目“三同时”履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现状情况作出结论。


附件2:冷水滩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隐患地点及内容

整改方案

隐患性质(重大或一般)

隐患排查时间

隐患治理时限

整改
负责人

验收时间

验收
负责人

验收结果

1

2

3

4

5

6

此表由乡镇街道、管委会、部门据实填写,每月30日前报送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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