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30021/2026-00823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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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的社会共治氛围,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梳理公布 1 起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典型案例。
案例:举报辖区加油站员工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案
2026 年 3 月 11 日,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某加油站存在加油作业人员作业时穿着灯芯绒布鞋,未按规定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
按照相关程序,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指派执法人员赴现场开展核查,查阅台账、询问相关人员,并对该举报线索正式受理并立案调查。经查,涉事加油站为全站 6 名从业人员足额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但一名作业员工在加油作业过程中,违规穿着灯芯绒布鞋上岗,未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举报线索属实。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同时查实该加油站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及时制止从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对该员工开展批评教育、岗位约谈及内部考核处分;对加油站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督促加油站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劳保用品穿戴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完成隐患闭环整改。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 1000 元(大写:壹仟元整)。
案例提示:安全生产举报是发现基层隐患、弥补监管力量不足的重要手段。广大群众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渠道向应急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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