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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都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湘政办发〔2022〕33号《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实施办法》(永政办发〔2022〕1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冷水滩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编制过程
2023年2月中旬,区政府办转发了《关于报送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录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各部门报送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经过汇总,共收集到建议事项6件。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的规定,根据各单位的报送情况,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司法局等部门,从必要性、重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汇总整理,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