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火灾隐患,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规定,重新修订了《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本《通告》)。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公布,2018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公布,2025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公布)
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公布,2016年修正)
5.《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2017年公布)
6.《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公布)
三、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文件,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于2025年12月22日分别通过公文系统下发《关于征求<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函》到城管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梅湾街道、曲河街道、菱角山街道、肖家园街道、肖家园街道、凤凰街道、梧桐街道、珊瑚街道、仁湾街道、凤凰街道、梧桐街道、上岭桥镇、高溪市镇等相关单位,反馈均无意见。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禁限燃放范围。禁放区内全年全时段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依法从严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监管。限放区内,元旦、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元宵禁止燃放。
禁放区为:凤凰街道(全域)、梧桐街道(全域)、菱角山街道(全域)、肖家园街道(全域)、梅湾街道(全域)、杨家桥街道(全域)、曲河街道(全域);
珊瑚街道(桃李坪村洛湛铁路以东的区域、珍珠塘村洛湛铁路以东的区域,马坪开发区<龙家岭村>S236省道以南的区域,龙家岭村、水汲江村、凌云社区、长冲社区、古塘社区);
岚角山街道(除春光村、五口井村之外的全域);
仁湾街道(高新村洛湛铁路以东的区域,东冲村洛湛铁路以东区域,袁家村、新田村、青草铺村城南大道以北区域,长丰社区、舜皇社区、横冲社区);
上岭桥镇(枫木塘村二广线以南区城,龙庆塘村、芹菜塘村、雷发庄村二广线以西区域,港子口村、上岭桥村、马坪里村、东站村、八礼村)。
限放区为:珊瑚街道(马坪开发区<龙家岭村>S236省道以北的区域,马坪村);
高溪市镇(樟木凼村);
仁湾街道(新田村城南大道以南区域、青草铺村城南大道以南区域);
上岭桥镇(枫木塘村二广线以北区域,龙庆塘村、芹菜塘村、雷发庄村二广线以东区域,仁山村);
岚角山街道(春光村、五口井村)。
(二)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辖区和分管领域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范围,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发生,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部门监管执法。城管、公安、住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执法查处,形成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营造全面严管态势。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并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热线:“12319”城管服务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
五、政策特点
明确划定烟花爆竹禁止燃放、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段,明确监管职责。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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