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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5-08447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3-26
名称: 音频解读:《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
文号 :    
音频解读:《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
2025-03-26           来源: 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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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和《永州市森林火源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发布了《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冷政函〔2025〕10号)。

二、起草过程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我局召开专题会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讨论研究,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和《永州市森林火源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起草了《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冷水滩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呈请冷水滩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三、主要内容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冷政函〔2025〕10号),包含了禁火时间,禁火区域,禁火行为,野外用火审批程序及违规用火处罚,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详见文件附件《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冷政函〔2025〕10号)。

四、特别说明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由冷水滩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冷水滩区林业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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