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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2-05293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9-06
名称: 解读:关于印发《园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 :    
解读:关于印发《园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2-09-06           来源: 区高科技工业园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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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区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印发<园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现作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园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实施办法(试行)》

(一)现实上有需要

1.园区升级指标的需要。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于2021年6月17日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而冷水滩高科技工业园作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北片区”,园区土地所涉亩均投入、产出、税收以及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等硬性指标要求越来越高。

  2.创建五好园区的需要。为实现创建目标,湖南制定出台创建“五好”园区的“1+3”政策体系。其中,“1”就是《关于创建“五好”园区推动新发展阶段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3”就是3个配套文件,即《关于创建“五好”园区推动新发展阶段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评价办法》《“十四五”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省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2号)。

3.规范土地处置的需要。园区低效土地的处置工作尚属首次,没有操作惯例,园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的组织实施可以很大程度上规范园区有关土地处置工作的开展。

(二)政策上有要求

2022年1月15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湖南省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湘发改园区[2022]31号”文件,部署开展全省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清理专项行动。2022年4月29日,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全省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闲置国有资产清查处置指导意见》(湘发改园区[2022]327号)、《湖南省产业园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低效(空闲)用地清理整改工作方案》(湘自资发[2022]12号),上述文件要求2022 年 12 月 10 日前,全省产业园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达到 35%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90%以上、低效(空闲)用地盘活利用率达到 35%以上、园区开发率达到 60%以上。冷水滩高科园作为国家级开发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片区”,被省里认定为闲置土地11宗395.89亩,低效土地18宗1420.66亩。

二、《园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实施办法(试行)》如何出台的

(一)学习借鉴相关文件。为制定切合冷水滩高科园实际的土地处置实施办法,园区与相关部门学习借鉴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和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全省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闲置国有资产清查处置指导意见》(湘发改园区[2022]327号)、《湖南省产业园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低效(空闲)用地清理整改工作方案》(湘自资发[2022]12号)等文件。

(二)组织相关部门商议。根据省、市对园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的有关要求,高科园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于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0日两次牵头组织区司法局、自然资源局、正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在高科园小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高科园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有关事宜,并就如何制定《园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实施办法》征求了大家意见。

(三)制定初稿上会研究。多次会议研究,高科园制定了园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实施办法》(送审稿),先后经区自然资源局、区司法局修改、审核。在修改审核的基础上,先后取得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

(四)按程序行文印发。园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实施办法》最终审议通过后,提请区司法局审核,按程序补充相关资料后,经区政府办、区政府领导审签,区司法局备案后给予行文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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