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完善既有住宅建筑使用功能,提升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在住建部的统一安排下,省政府决定用三年(2021-2023)时间,实现全省城区国有土地上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全覆盖,做到应装尽装,并将这项工作列入今年“为民办实事”绩效考核,并纳入“真抓实干”激励。
二、主要依据
《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湘建房[2018]159号)、《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永住建发[2021]45号)、《永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永住建发[2021]45号)。
三、适用对象
1. 中心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非单一产权房屋并投入使用;
2. 房屋层高4层或4层以上,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
3. 未列入城市棚改、房屋征收和拆除计划;
4. 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且加装电梯在建筑物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四、重点内容
1. 规定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适用对象;
2. 加梯主体及加梯筹资办法;
3. 加装电梯的程序;
4. 支持政策及奖励补助;
5. 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五、特色亮点
适用对象明确,支持政策有力,办理程序简单明了,参与主体责任清晰。
六、惠民举措
1. 可提取公积金;
2. 可使用维修基金;
3. 验收合格后可享受财政奖补资金;
4. 加装后新增的公共面积可计入不动产权证;
5. 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工作专班帮办,部门联合审批。
七、新老政策差异
无。
八、办事指引
政务中心设立专岗申请及递交资料——工作专班(住建、国土规划、消防、市监)现场查勘——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工作专班联合审查——施工及质量安全监管——验收及档案移交——申请财政补助——办理新增面积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