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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1-04681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10-20
名称: 冷水滩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    
冷水滩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1-10-20           来源: 区住建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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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完善既有住宅建筑使用功能,提升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在住建部的统一安排下,省政府决定用三年(2021-2023)时间,实现全省城区国有土地上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全覆盖,做到应装尽装,并将这项工作列入今年“为民办实事”绩效考核,并纳入“真抓实干”激励。

二、主要依据

《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湘建房[2018]159号)、《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永住建发[2021]45号)、《永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永住建发[2021]45号)。

三、适用对象

1.中心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非单一产权房屋并投入使用;

2.房屋层高4层或4层以上,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

3.未列入城市棚改、房屋征收和拆除计划;

4.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且加装电梯在建筑物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四、重点内容

1.规定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适用对象;

2.加梯主体及加梯筹资办法;

3.加装电梯的程序;

4.支持政策及奖励补助;

5.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五、特色亮点

适用对象明确,支持政策有力,办理程序简单明了,参与主体责任清晰。

六、惠民举措

1.可提取公积金;

2.可使用维修基金;

3.验收合格后可享受财政奖补资金;

4.加装后新增的公共面积可计入不动产权证;

5.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工作专班帮办,部门联合审批。

七、新老政策差异

无。

八、办事指引

政务中心设立专岗申请及递交资料——工作专班(住建、国土规划、消防、市监)现场查勘——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工作专班联合审查——施工及质量安全监管——验收及档案移交——申请财政补助——办理新增面积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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