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事变”后,奉命率部接防延安,任延安城防司令部政委。
1937年春入抗日军政大学第一队学习,后任第四队队长。毕业后,任中央军委第四局副局长、局长。1938年8月改名江华,赴山东敌后抗日,历任八路军山东纵队政治部主任、八路军苏皖纵队政委兼司令员、山东纵队二旅政治委员兼滨海军政委员会书记、山东军区政治部主任等职务。
1943年秋回延安,入中央党校一部学习。1945年夏参加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任山东代表团副团长。抗日战争胜利后,江华赴东北,历任中共安东省工委副书记、辽东省委第二书记、辽东军区第二政委、中共辽东分局组织部部长兼社会部部长。1948年5月调任安东省委书记兼安东军区政委。
1949年8月,江华任杭州市委书记兼市长,杭州市警备司令、政委。1954年8月任浙江省委书记。1956年任华东局书记处书记,浙江省委第一书记,省政协主席,浙江省军区政委、党委第一书记,南京军区第五政委。在“文化大革命”中,江华同志受到林彪、“四人帮”的残酷迫害。他毫不妥协,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坚持原则,坚持真理,表现了共产党人的坚定信念和铮铮铁骨。
1975年1月,江华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978年,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他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并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198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江华为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庭长,主持了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的审判工作。他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严格依法审理判决了这一重大案件。
江华是中共第八、十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委员。在党的第十二次、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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