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规范我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整合共享,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4号)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1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1.起草:该《办法》在起草过程中,主要依据《永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参阅了《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经讨论研究并完善,编制形成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2022年9月13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就征求意见稿向36个区直单位征求了意见,2022年10月13日完成了各单位意见的收集工作,对反馈意见进行了梳理汇总并达成一致。
3.法规部门审核:综合各单位的意见建议,形成《永州市冷水滩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代拟稿),区司法局对《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呈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三、文件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共设八章,包含总则、基本原则和部门职责、项目申报、项目立项、项目建设、项目验收、运行维护、附则,共二十五条。
第一章 总则⠼/span>
说明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对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了信息化建设年度专项资金安排制度,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基本原则和部门职责
设立区“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第三章 项目申报
明确了可行性研究的相关要求及项目申报的基本流程。
第四章 项目立项
明确技术审查的相关要求、专家论证制度、立项审查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预算评审的相关要求等。
第五章 项目建设
明确了项目采购、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备案、档案管理的相关流程与规定。
第六章 项目验收
明确了项目竣工验收的步骤和项目建设单位申请项目验收需要提交的各类材料;明确了未能通过竣工验收项目的处置流程。明确了结算评审的相关要求。
第七章 运行维护
项目验收完成后,对运维管理机制提出了要求,明确了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制定和落实相关制度。对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和管理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 对项目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提出了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政务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整改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的绩效分析与评价制度。
第八章 附则
明确了信息化项目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对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信息化项目建设作出了要求,说明本《办法》的实施时间和有效期。
四、政策特点和创新举措
基本原则。即“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统一管理” 的基本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压实各方责任。
构建全过程管理链条。从项目申报、项目立项、项目建设、项目验收、运行维护等多个环节,全过程、全链条对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提出了管理要求,覆盖了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
强化监督管理。监察、财政、审计部门依法依规对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监督。其他基建项目中涉及信息化建设的,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