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3日,经冷水滩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印发了《关于印发<冷水滩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巡查考核问责制度>的通知》(冷政办发〔2021〕11号,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现政策解读如下:
一、《管理制度》出台的必要性
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当前我区宅基地管理比较薄弱,存在未批先建、批甲建乙、超面积、侵占耕地、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建设住宅等问题,造成了执法任务繁重,成本过高,农民合法权益受损严重,形势相当严竣、紧迫、危急,为了切实加强我区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严格耕地保护,建设美丽乡村,我区必须提高站位,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
二、《管理制度》出台的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2020年1月宅基地管理培训精神和韩正总理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三、《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了巡查区域分级。按照国家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和辖区内城区、重点集居镇(街道)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发生规律,对巡查区域进行分级,明确了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
2、明确了区乡村三级职责。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巡查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北、城中、城西事务中心)、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区农村宅基地用地巡查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农村住房建设的设计、施工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其他部门按各自职能加强巡查。乡镇(街道)建立辖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巡查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巡查工作计划、责任目标,确定各村(社区)巡查责任人,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巡查工作。村级明确一名农村宅基地管理协管员。各级各部门都要建立巡查台帐。
3、明确了方法和要求。一是农村宅基地管理巡查工作采取全面巡查与重点巡查,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二是对重点区域月巡查,一般区域季巡查,对乡镇宅基地管理工作抽查全年不少于三次,区委、区政府联合督查每半年一次。三是巡查人员必须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4、明确了考核和问责。一是将农村宅基地管理巡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明确考核内容,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二是动用组织手段、纪律手段、铁面问责,精准追责,对那些不负责、不尽责、不担责的干部,坚决发现一起、做到一起、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