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的通知》(冷政发〔2021〕4号),并制定《冷水滩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社会救助识别精准率,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救助便民、惠民服务水平,根据《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0〕25号)及《永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21年12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赋权给乡镇(街道),并制定《冷水滩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实施细则》
二、《细则》主要内容
《细则》共分为五个部分,包括工作职责、办理流程、资金发放、工作要求及审核确认流程图。
(一)第一部分工作职责。明确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民政局三个主体责任。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救助对象发现报告工作、政策宣传工作、资料收集上报工作、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低保救助受理、审核确认工作,履行好主体责任;区民政局履行监管责任主体职责,提供政策指导,定期监督检查,统计上报工作情况等。
(二)第二部分办理流程。1、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2、申请受理。3、入户调查。4、初步审核。5、审核确认。6、确认公示、7、动态管理。8、建立档案。
(三)第三部分资金发放与监管。1、乡镇(街道)审核确认。乡镇(街道)完成所有救助对象的新增、调整(停发)审核确认流程,完成数据录入、资料上传和协助新增或换户对象,在“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中登记发放银行账号信息。2、信息上报。上报城乡低保联合审批汇总表(新增、异动)电子档和审核确认领导小组签字盖章的纸质档。3、区级资金发放。区民政局完成救助对象资金发放确认,并及时对接区财政局“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进行社会化发放,按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完成数据汇总上报。4、区级审查复核期。⠼font face="仿宋" >一是对乡镇(街道)上报材料逐一审查。二是对当月审批数据激增、激减或只增不减乡镇(街道),发出情况说明函。三是区民政局根据乡镇(街道)报送情况开展入户抽查。
(四)第四部分工作要求。1、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时效性。2、加强舆论引导。利用多样化手段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让群众心中有数。3、规范操作流程。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防违规现象。4、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常态化和专项性督导,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五)第五部分《细则》附件。附件为冷水滩区城乡居民低保申请审核确认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