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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1-03502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3-10
名称: 《冷水滩区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款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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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款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2021-03-10           来源: 冷水滩区科工信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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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为更好对我区小微企业的扶持,鼓励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进一步满足全区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了《冷水滩区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款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当前,本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主要原因有3方面。一是从企业层面看,我区小微企业普遍存在产权界定不清晰、内部管理不规范、经营透明度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金融部门难以对贷款资料有效鉴别和评估。二是从政府层面看,区内金融服务配套体系建设滞后。一方面是融资担保资本少,在保余额大,难以对小微企业提供更多支持;另一方面,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规模小,现行机制不顺畅,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区内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偏好较低,普遍采取贷款责任人终身负责制。

《方案》出台的意义:

(一)可以推进金融综合服务的改革。使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更加健全,为我区金融服务配套体系的多元化发展作补充,进一步补齐小微企业融资政策短板。

(二)大大加强了政府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调控能力。让政府在确定风险补偿范围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对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支持方向,实现产业导向和信贷政策的有机融合。

(三)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真正让政府成为信贷投放的参与者和信贷风险的共担者,让政府主动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更有抓手。

(四)提振金融机构投放贷款信心。在贷款风险发生后,让金融机构按程序及时获得补偿、对冲风险,进一步坚定金融机构信心,撬动更多资金流向小微企业。

二、《方案》起草中把握的主要原则

《方案》的起草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政策要活,加强顶层设计,突出制度安排,力求提出具体措施更有操作性,更能解决突出问题,把握以下三个原则:

(一)注重做好政策衔接。《方案》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重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注重与《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的财税、金融、社保等一系列阶段性惠企帮扶政策做好衔接,做到既重当前,更利长远。

(二)注重做好问题导向。《方案》聚焦中小企业发展及相关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特别是一些基础性、制度性问题,着力在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健全金融财税支持体系、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加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更多要求,重在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制度,完善基础性工作,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注重做到制度创新。《方案》更加突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加大了对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水平、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国际交流合作的支持力度,并针对当前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进行制度设计,通过政府、企业和合作银行三方合作,引入了政府信用增信建立客户筛选、推荐、引导、扶持等信贷支持平台,打通政、银、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互融互通,可以有效解决优质小微企业缺乏抵押物导致融资难融资贵的社会难题。

三、《方案》主要特点

(一)针对风险补偿问题。本方案采取贷款本息的损失由政府和合作银行按照6:4的比例分担,风险补偿最高代偿额以风险补偿资金预算中的余额为限的方式进行补偿。

(二)针对单笔贷款额度问题。本方案将单笔贷款额度调至不超过500万元(信用部分),如企业可额外提供足额抵押物,授信总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与国家普惠金融政策接轨,更加符合小微企业贷款需求,真正将普惠政策落到实处。

(三)针对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作用不明显的问题。对风险补偿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存入合作银行,明确合作银行按存入补偿资金规模的10倍倍率投放贷款,撬动更多贷款流入小微企业,加快“融资难”问题破解。

(四)为避免同一企业多头贷款、风险集中发生。本办法,将同一企业纳入贷款风险补偿范围的贷款总额,限定在不超过500万元,有效预防补集中偿付的风险发生。

四、《方案》规定的申报流程

(一)冷水滩区“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管理中心与银行提出拟入库(“小微企业库”)名单,共同审核后将其,纳入库中,实行动态管理。

(二)入库企业通过系列调查后,合作金融机构投放贷款,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纳入补偿范围的贷款被确认为不良后,金融机构提交代偿申请,经资金托管机构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报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由合作银行和冷水滩区“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管理中心管理的“风补资金池”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共同承担违约损失。

(四)代偿后金融机构和托管机构继续对贷款进行追索,追索所得先扣除相关费用后,先补偿金融机构损失,追偿资金剩余部分按照“冷水滩区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基金”予以补偿。

五、推动《方案》贯彻落实

《方案》推动了小微企业的全面发展,为今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是下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区科工信局将充分发挥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积极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跟踪与督促,会同各部门、各中小企业共同推动《方案》落地,为冷水滩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冷水滩区科工信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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