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背景、必要性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和全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全市上下正在推进依法规范我市农村建房工作。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王宇斌、刘志强代表提交《关于依法规范农村建房,着力助推乡村振兴的议案》, 1月18日,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依法规范农村建房,着力助推乡村振兴的议案》,意指通过依法规范,建设美丽乡村。该议案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心举全市之力,用三到五年时间,彻底整治农村建房乱象,使我市农村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6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关于依法规范农村建房,着力助推乡村振兴的议案》督办会。7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依法规范农村建房 着力助推乡村振兴的议案》办理推进会,会议认为,农村建房问题已到了下大力气解决的时候,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动真格、见实效,要强力推进。
因此,制定《实施方案》很有必要。
二、制定过程
市人民政府将议案转由市自然资源局承办,市自然资源局通过调研,着手起草《实施方案》初稿。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对《关于依法规范农村建房着力助推乡村振兴的议案》办理进行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实施方案》,要求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之后,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意见,征求了市直相关单位和县区政府意见,将《实施方案》正式上报市政府提请发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确定了我市规范农村建房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同时对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进行了细化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