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背景: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的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已将农村饮水安全列入全市“十件民生实事”的首件实事。
总体要求: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建管专业化”原则,全面提升我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以水质和水量达标为出发点,以规范建设和管理为着力点,建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全过程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机制,努力实现全区农村群众从“有水喝”到“喝好水”的根本转变。
责任:区农村饮水工作实行乡镇街道(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三个责任”即: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利和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考核:将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的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内容。按省市要求签订责任书,定期督查、年终考核。发生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目标任务:通过两年(2019-2020年)的建设与管理,实现新增和改善农村自来水3.04万户11.67万人,实现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和自来水“村村通”。2019年,实现85%的行政村通自来水,2020年,新增农村自来水0.7012万户2.9万人,改善农村自来水0.2534万户1.02万人,实现100%的行政村通自来水,农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