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回应关切 > 政策解读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030021/2019-30011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4-30
名称: 五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文号 :    
五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2019-04-30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同时,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此外,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此次对条例的修订,主要包括3方面内容: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少数申请人不当行使申请权,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作出必要规范。三是强化便民服务要求,通过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部分事项,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内容包括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税收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由一年调整成183天,故对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应提交的资料进行调整和明确。此外,调整还包括精简部分涉税资料,调整受理开具机关,修订调整表单样式等。

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公告指出,根据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决定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注:芬太尼为强效镇痛药,适用于麻醉前、中、后的镇静与镇痛,是目前复合全麻中常用的药物。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包括:携带入境的活动物仅限犬或者猫(以下称“宠物”),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此外,携带入境的宠物应在海关指定的隔离场隔离检疫30天(截留期限计入在内)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