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违拆违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范围大的工作。2012年11月27日市委召开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工作动员大会,正式打响了中心城区控违拆违攻坚战。我区的控违拆违工作按照打“攻坚战、持久战、歼灭战”的思路,采取“快速行动、全面行动、集中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此进行了调查,对如何更好搞好我区的控违拆违工作,进行了思考。
一、控违拆违工作成效显著
1、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体系。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区及乡镇、街道都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门的控违拆违工作队伍。二是建立了责任体系。对拆除存量违法建筑任务进行分解并落实责任,签订了工作责任状。对工作不力或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视情况给予处罚。三是明确了责任主体。控违拆违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四是制定了配套制度。印发相关文件,专项安排部署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着力以制度管人管事,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2、干部群众依法建设意识增强。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注重上门做好思想工作,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政策和区委、区政府控违拆违的坚定决心,形成控违拆违的强大舆论攻势和良好社会氛围,群众的依法建设意识日益增强。对在推进该项工作过程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党员干部,一律进行责任追究,严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纠正“庸政懒政”现象。
3、实现了新增违建 “零增长”。严格按着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通过强化巡查、奖励举报、广设“暗哨”等方式,对群众反映的突击抢建的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做到即查即拆,冒头就打,切实将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建项目和新片区基本实现新增违建“零增长”,确保了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
4、历史存量违建拆除量大。据统计, 1996年11月—2013年2月,我区规划区内共有违法建筑7286处,总建筑面积334.4万平方米。对历史存量违法建筑,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理。2012年-2017年,我区共处理违法建筑334万多平方米,其中依法强拆35万余平方米。违法建筑的拆除,有力地震慑了违法建设行为,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和执法效率,助推了我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相关政策亟需完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纳入城市规划控制区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由于人口增长、危房改造、征地拆迁、安置滞后等,居民合理建房需求增加,而现行相关政策没有完善,导致居民进行违建。
2、违法建设时有抬头。违法建筑大多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偷建抢建,且屡拆屡建,尤其在一些偏远区域,重点区域,城郊结合部,部分群体与执法巡查队伍打时间差,违法建设时有抬头。
3、执法效率有待提高。处置违法建筑程序比较繁琐,费时较长,有时部门协调不及时,导致对违法建筑的处置和控制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特别是乡镇、街道由于执法机制不健全,巡查与执法力量相对薄弱,违法建筑更是难以监控处置到位。
三、对控违拆违工作的建议
针对我区控违拆违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建议做好“五个结合”文章,推进控违拆违工作。
一是“控与拆”相结合。一方面加强巡查管控。强化属地管理职能,健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居民联组)三级巡查工作机制。采取每天查、普遍查、重点查、反复查的形式,力争把违章建筑消灭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要加大拆除力度。对违法建设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认真做好每一次现场拆违的风险评估,科学制定拆除预案,包括情况摸底、思想教育、整改告知、强拆公告、现场人员控制、公安保障、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现场拆除工作等等,做到能自拆的,决不强拆;要强拆的,决不马虎,做好每个实施环节的把控和连接,把风险降到最低,努力实现依法拆违、高效拆违、安全拆违、精确拆违。
二是“重点项目推进与日常控违拆违”相结合。在区域上,要重点拆除城市主次干道、重点项目周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在对象上,要重点拆除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及其亲属的违法建筑;在性质上,要重点拆除用来牟取暴利的违法建筑;在时限上,要重点拆除新增违法建筑,形成快速突破、整体推进的态势。同时,要对城区及周边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全面排查,特别是对城市新干道、新项目、新片区建设的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和排查,及早防止和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三是“城区与乡镇”相结合。控违拆违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各地要城乡结合,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住建部门是国有土地上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的违法建筑的执法主体;城管部门是国有土地上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筑的执法主体;国土部门是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的执法主体;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为违法建筑的监控主体,负责辖区内违法建筑的巡查、监控、发现、报告、劝阻、制止等。一层以下违法建筑由城管部门负责拆除,其他违建按法律程序执行。
四是“疏与控”相结合。一方面为解决由于家庭人口增长住不下、旧房破烂不能住、安置滞后无房住等群众的合理建房需求,及早出台相关政策,优先予以解决,从源头上杜绝违建的出现;另一方面加大控违力度,不符合政策的坚决不能建,真正做到以人为本,赢得最广大群众的真心支持。
五是“奖与惩”相结合。一方面区委、区政府要对控违拆违工作成绩显著的有功单位和人员进行重奖,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违法建筑处理进度缓慢、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的党政领导干部予以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还要依照《永州市控违拆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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