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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5-08903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4-01
名称: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重点森林防火区和一般森林防火区的通告(冷政函〔2024〕17号)
文号 : 冷政函〔2024〕17号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重点森林防火区和一般森林防火区的通告(冷政函〔2024〕17号)
2024-04-01           来源: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LSTDR-2024-00003                 冷政函〔202417号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重点森林防火区和一般森林

防火区的通告

为加强森林火源管理,预防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永州市森林火源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永州市冷水滩区重点森林防火区和一般森林防火区已划定现公布如下:

一、重点森林防火区

杨村甸乡:黄茶园村、张家排村、保方村、大力元村(部分)、贯子头村(部分)、沙子坳村(部分)、岭口村(部分)、西岭村(部分)、胡家桥村(部分)、堆子头村(部分);

普利桥:竹家冲村(部分);

花桥街:敏村(部分)、金山岭村(部分)、良木塘村(部分)、江西甸村(部分)。

二、一般森林防火区

区域内重点森林防火区以外的森林防火区均为一般森林防火区。

三、重点森林防火区实行全年森林防火;一般森林防火区在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森林防火期内防火。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永州市森林火源管理若干规定》,加强森林火源管理,预防森林火灾,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附件永州市冷水滩区重点森林防火区和一般森林防火区区划图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2024328     


附件

永州市冷水滩区重点森林防火区和一般森林防火区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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