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2-0526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2年度冷水滩区政府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审议决策。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区政府办公室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协调工作,区风险评估管理部门、区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工作。
四、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区政府进行调整。
附件:2022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附件
2022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关于印发冷水滩区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2年4月拟定工作方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2022年5月实施 |
2 |
冷水滩区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6年) |
区金融办 |
2022年6月拟定工作方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议审定;2022年10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