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1-0468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冷政函〔2021〕12号 |
冷政函〔2021〕12号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关于将楚江圩九街十八巷列为区重点文物
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近年来,随着文物保护工作的深入,位于零陵城北30里冷水滩东南20里的岚角山街道楚江圩九街十八巷被发现,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交通、旅游、古文化价值。
为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不断丰富历史文化名城的文物载体,充分发挥文物在传承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实地调查考证、审定,决定将岚角山街道楚江圩九街十八巷列为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外墙墙基为起点,东、南、西、北四向各至2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西、北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20米处。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