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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1-04684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 发文日期: 2021-02-10
名称: 关于将楚江圩九街十八巷列为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文号 : 冷政函〔2021〕12号    
关于将楚江圩九街十八巷列为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2021-02-10           来源: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冷政函〔202112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关于将楚江圩九街十八巷列为区重点文物

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近年来,随着文物保护工作的深入,位于零陵城北30里冷水滩东南20里的岚角山街道楚江圩九街十八巷被发现,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交通、旅游、古文化价值。

为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不断丰富历史文化名城的文物载体,充分发挥文物在传承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实地调查考证、审定,决定将岚角山街道楚江圩九街十八巷列为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外墙墙基为起点,东、南、西、北四向各至2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西、北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20米处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20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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