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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1-04400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2-08
名称: 冷水滩区关于落实市政协常委会《关于后疫情时代优化营商环境向中共永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建议案》领导批示的实施方案(冷优组发〔2021〕3号)
文号 : 冷优组发〔2021〕3号    
冷水滩区关于落实市政协常委会《关于后疫情时代优化营商环境向中共永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建议案》领导批示的实施方案(冷优组发〔2021〕3号)
2021-02-08           来源: 永州市冷水滩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字体:   打印

冷优组发2021〕3

关于印发《冷水滩区关于落实市政协常委会<关于后疫情时代优化营商环境向中共永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建议案>领导批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区直各单位和中央、省、市驻冷有关单位:

经永州市冷水滩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冷水滩区关于落实市政协常委会<关于后疫情时代优化营商环境向中共永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建议案>领导批示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市冷水滩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1日

冷水滩区关于落实市政协常委会《关于后

疫情时代优化营商环境向中共永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建议案》领导批示的实施方案

为配合做好政协永州市五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协商通过的《市政协常委会关于后疫情时代优化营商环境向中共永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建议案》办理工作,为全面落实市委、区委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借鉴吸纳有关建议,促进全区政务效能提升和营商环境优化,经反复调研,多次征求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后疫情时代营商环境优化,以落实中央“六稳”“六保”任务为抓手,结合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着力从政务环境、人文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优化提升,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对营商环境中的痛点、难点、堵点进行大刀阔斧改革,做到解决一批遗留问题、改革一批体制机制、出台一批政策措施、创新一批先进经验,全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政企联动新机制

1.创新政企对接新模式。学习浏阳,参照领导信访接访的模式,推广兄弟县区江华县“母亲式”服务经验,设立“企业接待协调日”,区委书记、区长及有关区级领导坐班接待企业和重大项目负责人,面对面进行沟通,现场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不能现场协调解决的问题登记备案,安排党政副职进行包案联系跟踪。(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区直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

2.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开设小微企业区长热线电话和信箱,注重倾听企业民意,要让企业既找得到市场,也找得到“区长”。(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区直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

(二)构建亲清政商新关系

3.落实亲商安商新规定。采取扎实有效举措,推动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在冷落地落实。将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全面履行职责,积极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好正面清单。建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问题线索处置会商制度,及时有效查处、通报负面清单列出的损害营商环境的“十个方面”负面典型案例。建立为担当者担当的具体制度,健全容错机制。(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区优化办;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

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好公检法相应规定,为市场主体提供法治保障,优化我区法治环境。(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建立纾困帮扶机制。建立联系企业(项目)“五个一”(即“一个企业(项目)、一名区级领导、一个区直单位、一套班子,一个方案”)纾困帮扶小组,定人定责考核,扎扎实实保市场主体,保经济复苏。(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区直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

6.完善执法监管检查机制。规范职能部门的涉企检查程序,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每次检查要部门“一把手”批准。设立企业“宁静生产日”,涉企执法检查部门均须遵守“宁静生产日”制度,企业“宁静生产日”之内,不得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确需执法检查的,须按规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优化办等相关区直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

(三)深化行政审批新改革

7.推广“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深化拓展为“一次办网上办”,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务服务各流程、各领域,实现流程再造、全程网办,杜绝行政审批的体外循环。(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8.完善“帮代办”机制。进一步完善“帮代办”相关制度和程序,推进重点招商项目由区高科园或后盾单位全程代办审批、协调解决问题制度落地生根。(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高科园及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

9.推进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按照“领照即开业、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的“三即”标准,创新推进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以超强力度推动联合审批、前置审批和并联式审批。(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及相关区直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

(四)推进融资保企新方式

10.整合做大融资担保公司。积极配合做大市潇湘融资担保公司,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现市潇湘融资担保公司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在全区全覆盖。(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区政府金融办;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11.建立多元化基金保障体系。加大对市国投公司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的支持力度,下定决心建立产业基金,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采取“基金+资源+项目”运营模式,组建成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基金。(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五)建立诚信政府新形象

12.实现政府“全履约”。全面梳理全区未落实到位的惠企政策、向企业和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与企业签订的合同,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承诺事项要按时、按质、按要求兑现到位,实现“全履约”。对违背政策、违反法律的承诺及时清理、妥善处置。(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司法局等区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13.开展政府清欠行动。抓紧开展专项清欠行动,切实解决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务必做到政府应付款项“零拖欠”。(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责任单位:相关区直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

(六)加快物流建设新步伐

14.夯实物流硬基础。利用现有的区位优势,加快推进永州融鑫物流产业新城项目建设,确保2021年5月底前开工,满足园区现有企业和产业转移企业物流需求。(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及相关区直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15.建立智慧物流平台。不断增强物流行业软实力,把物流和电商、邮政、供销结合起来,打造区级集约化智慧物流信息平台,鼓励企业依靠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与时代接轨的智慧物流。(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区经投及项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七)推动冷商回乡新发展

16.培育冷商回乡发展环境。建立冷商回乡产业园,并在区高科园建设冷商产业创业园、孵化园等园中园,供应足量净地或厂房,做好基础设施配套,出台有吸引力的奖补政策,鼓励回乡冷商以商招商,形成“滚雪球”式壮大。(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高科园等区直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17.加快推动产业链发展。引导全区上下掀起抓产业链的高潮,形成真抓、善抓、敢抓、会抓的良好氛围,以全区八大产业链为重点,主动对接承接沿海地区整体转移的产业链,尽可能承接整个产业链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政府金融办、区交通运输局等;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八)发展夜间经济新业态

18.规范夜间经济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将规范和发展夜间经济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注重培根基、建机制、聚资源、树品牌,出台一些管用的夜间经济发展政策和精细管理的细则。(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

19.发展区域夜间经济。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网红夜市”、“打卡小店”。(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及区直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

三、工作步骤

按照总体部署、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1月1日-1月15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后疫情时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就如何确保建议案落实落地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企业群众意见建议,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初步办理阶段(2021年1月16日-1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要压实后疫情时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体责任,要坚持立行立改,对照工作任务,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事一策,实行挂图作战,能立即完成的要及时完成,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列出时间表,倒排工期,原则上要在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2月1日-6月30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要结合前阶段工作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完成《后疫情时代优化营商环境“建议案”责任分解表》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区优化办适时就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查找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建议,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7月1日-7月31日)

区优化办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总结、提炼经验和做法,固化工作成果,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冷水滩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后疫情时代优化营商环境建议案领导批示办理落实工作在冷水滩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区优化办负责做好日常调度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各牵头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承担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牵头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协调督促和监督检查职责,于每月25日前向区优化办报送工作进度。各配合单位要密切配合,负责做好具体实施工作,并按牵头单位要求及时报送任务完成情况。

(三)强化督促问责。后疫情时代优化营商环境建议案领导批示办理工作由区优化办统一调度督办,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实、工作推进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工作敷衍塞责、互相推诿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公开曝光。

附件:后疫情时代优化营商环境“建议案”领导批示办理

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

后疫情时代优化营商环境“建议案”领导批示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表

序号

工作目标

工作措施

牵头单位 ⠂ ⠼/span>

责任单位

1

建立政企联动新机制

创新政企对接新模式。学习浏阳,参照领导信访接访的模式,推广兄弟县区江华县“母亲式”服务经验,设立“企业接待协调日”,区委书记、区长及有关区级领导坐班接待企业和重大项目负责人,面对面进行沟通,现场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不能现场协调解决的问题登记备案,安排党政副职进行包案联系跟踪。

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区直单位

2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开设小微企业区长热线电话和信箱,注重倾听企业民意,要让企业既找得到市场,也找得到“区长”。

区科工信局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区直单位

3

构建亲清政商新关系

落实亲商安商新规定。采取扎实有效举措,推动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在冷落地落实。将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全面履行职责,积极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好正面清单。建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问题线索处置会商制度,及时有效查处、通报负面清单列出的损害营商环境的“十个方面”负面典型案例。建立为担当者担当的具体制度,健全容错机制。

区纪委监委

区政府督查室、区优化办

4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好公检法相应规定,为市场主体提供法治保障,优化我区法治环境。

区委政法委

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

5

构建亲清政商新关系

建立纾困帮扶机制。建立联系企业(项目)“五个一”(即“一个企业(项目)、一名区级领导、一个区直单位、一套班子,一个方案”)纾困帮扶小组,定人定责考核,扎扎实实保市场主体,保经济复苏。

区科工信局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区直单位

6

完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规范职能部门的涉企检查程序,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每次检查要部门“一把手”批准。设立企业“宁静生产日”,涉企执法检查部门均须遵守“宁静生产日”制度,企业“宁静生产日”之内,不得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确需执法检查的,须按规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

区司法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优化办等相关区直单位

7

深化行政审批新改革

推广“一网通办”。将“一件事一次办”深化拓展为“一次办网上办”,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务服务各流程、各领域,实现流程再造、全程网办,杜绝行政审批的体外循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8

完善“帮代办”机制。进一步完善“帮代办”相关制度和程序,推进重点招商项目由区高科园或后盾单位全程代办审批、协调解决问题制度落地生根。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高科园及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9

推进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按照“领照即开业、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的“三即”标准,创新推进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以超强力度推动联合审批、前置审批和并联式审批。

区住建局

区自然资源局及相关区直单位

10

推进融资保企新方式

积极配合做大市潇湘融资担保公司,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现市潇湘融资担保公司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在全区全覆盖。

区财政局

区科工信局、区政府金融办

11

建立多元化基金保障体系。加大对市国投公司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的支持力度,下定决心建立产业基金,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采取“基金+资源+项目”运营模式,组建成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基金。

区财政局

区政府金融办

12

建立诚信政府新形象

实现政府“全履约”。全面梳理全区未落实到位的惠企政策、向企业和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与企业签订的合同,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承诺事项要按时、按质、按要求兑现到位,实现“全履约”。对违背政策、违反法律的承诺及时清理、妥善处置。

区商务局、区科工信局

区发改局、区司法局等区直相关部门

13

开展政府清欠行动。抓紧开展专项清欠行动,切实解决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务必做到政府应付款项“零拖欠”。

区科工信局

相关区直单位

14

加快物流建设新步伐

夯实物流硬基础。利用现有的区位优势,加快推进永州融鑫物流产业新城项目建设,确保2021年5月底前开工,满足园区现有企业和产业转移企业物流需求。

区商务局

区发改局及相关区直单位

15

加快物流建设新步伐

建立智慧物流平台。不断增强物流行业软实力,把物流和电商、邮政、供销结合起来,打造区级集约化智慧物流信息平台,鼓励企业依靠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与时代接轨的智慧物流。

区发改局

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区经投及项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6

推动永商回乡新发展

培育冷商回乡发展环境。建立冷商回乡产业园,并区高科园建设冷商产业创业园、孵化园等园中园,供应足量净地或厂房,做好基础设施配套,出台有吸引力的奖补政策,鼓励回乡冷商以商招商,形成“滚雪球”式壮大。

区商务局、区科工信局

区工商联、区高科园等区直相关单位

17

加快推动产业链发展。引导全区上下掀起抓产业链的高潮,形成真抓、善抓、敢抓、会抓的良好氛围,以全区八大产业链为重点,主动对接承接沿海地区整体转移的产业链,尽可能承接整个产业链条。

区发改局

区科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政府金融办、区交通运输局

18

发展夜间经济新业态

规范夜间经济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将规范和发展夜间经济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注重培根基、建机制、聚资源、树品牌,出台一些管用的夜间经济发展政策和精细管理的细则。

区发改局

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

19

发展区域夜间经济。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网红夜市”、“打卡小店”。

区商务局

区文旅体局及区直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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