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履职依据 > 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030021/2021-03365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9-08
名称: 关于公布20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永政办发〔2020〕17号)
文号 : 永政办发〔2020〕17号    
关于公布20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永政办发〔2020〕17号)
2020-09-08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永政办发〔202017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审议决策。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市政府办公室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协调工作,市风险评估管理部门、市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工作。

四、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市政府进行调整。

附件:20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