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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3-06686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名称: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生态廊道建设实施意见4号(冷政办发〔2019〕4号)
文号 : 冷政办发〔2019〕4号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生态廊道建设实施意见4号(冷政办发〔2019〕4号)
2019-08-23           来源: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冷政办发〔20194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冷水滩区生态廊道建设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为促进生态廊道建设,构建我区绿色生态屏障、完善生态网络空间,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廊道建设的意见》(湘政办发〔20188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增绿扩量,森林提质,生态修复为重点,以构建我区“山、水、林、田”较完整的生态系统为目标,加快推进生态廊道建设,为全区人民创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美环境,为建设生态强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对生态廊道建设的主导作用,通过创新机制,完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廊道建设,达到共建共融、共享共赢的目的。

(二)尊重自然,生态优先。遵循自然规律,坚持保护优先和近自然可持续经营理念,科学开展生态廊道建设,加强原生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河流、道路的特点以及廊道的联通性要求,采取自然修复与人工促进相结合的方法,通过“造、封、补、改、修、管”等综合措施,充分利用廊道两侧优美景观,构建起“自然、多彩、连通”的生态廊道与山水林田一体的健康稳定生态系统。

(四)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在统一的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和空间用途管制基础上,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与相关规划紧密衔接,科学编制总体规划。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造林绿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措施,力争到2023年全面建成省级生态廊道,同步推进市、区生态廊道建设,构建起纵横成网、连结完整、景观优美、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体系,推动生态建设向整体化、系统化、生态化融合发展。

四、生态廊道建设范围

(一)省级廊道。区域内湘江河道两岸、湘江一级支流石溪江、芦洪河两岸水线至第一层山脊或平地2公里之间可建区域;二广高速、衡枣高速、322国道、湘桂铁路、湘桂复线铁路、洛湛铁路等交通干线两侧第一层山脊或平地1公里内可建区域。

(二)市级廊道。永州零陵机场周边20公里半径范围内、省道217两侧第一层山脊或平地1公里内可建区域(具体待市级生态廊道确定后再统一规划落实)。

(三)区级廊道。区乡村公路第一层山脊或平地1公里之间可建区域(具体待市级廊道确定后再统一规划落实)。

五、生态廊道建设内容

(一)实施增量扩绿工程。在生态廊道范围内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裸露地、无立木林地及困难地(紫色叶岩、石漠化区)植造针阔混交乔木林、木本药材、水果经济林,做到应绿尽绿,让生态廊道呈现出“一段一景、一山一景、四季分明、花果飘香”的生态画卷。

(二)实施林分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针对生态廊道范围内大面积针叶纯林、生态功能退化或丧失、景观破坏严重的林分,按照近自然经营理念,采取抚育间伐、林床补植补造、择伐更新等措施,调整和优化树种结构,改善林相景观,精准提升林分质量,促进森林正向演替,提升防护功能与景观质量,让区域内主要水系两岸及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呈现原生态的植物景观及自然风貌。

(三)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对生态廊道范围内高陡边坡、采石(砂)场、堆积地、非法码头、废弃工矿地、砖厂、退养的畜禽养殖场,采取工程、生物等多种治理措施,科学实施生态修复。针对湘江干流及一级支流(石溪江、芦洪河)两岸生态现状,重点加强水体资源和地下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加快河道生态整治、沿岸防护林建设等工程,着力修复生态环境。拓展生态公益林区划与补偿范围,将省级生态廊道范围内的森林全部区划为省级公益林。

(四)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挖掘生态廊道沿线城镇村庄绿化潜力,拓展绿化空间,实施规划建绿、见缝插绿、拆违还绿。科学配置阔叶树种、彩叶树种,实施乡镇村庄绿化、庭园美化、污水生态净化等工程。通过构建绿化开放空间,满足居民休闲游憩、文化生活需求,大力提升生态宜居水平。重点加快巴洲、邓家铺、零东圩、仁山、麻塘、牛角圩等村的绿化美化。

(五)实施自然保护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保护和科学利用生态廊道沿线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地、历史文化名镇(村)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历史文化资源,实施以保护和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生态修复措施。加强廊道与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有机联系,打造疏密有度、舒适怡人的优美生态环境,充分发挥生态廊道的整体生态服务效益以及自我修复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是强化保护和修复湘江省级湿地公园、腾云岭国家森林公园、潇湘公园和坪塘石漠化公园生态功能。

六、廊道建设用地

正确处理土地资源利用、开发保护和生态廊道建设关系,通过补植补造、景观修复等方式消除绿化断带,确保生态廊道连通和景观完整。除对生态廊道建设范围内的宜林地全部进行造林绿化外,将第一层山脊或平地200米可视范围内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大、土质差、粮食产量低的坡耕地、严重污染耕地、易地扶贫搬迁腾退坡耕地和宅基地等,无论是基本农田还是非基本农田,都要优先调整为廊道建设用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和复绿。对建设范围内严重影响生态廊道建设的采石()场、堆积地、废弃厂矿、空心房、非法码头等一律退出,进行生态修复和复绿,不得新建住宅、厂房等设施。统筹水利、道路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为生态廊道建设预留空间,避免重复建设。

所有需要纳入生态廊道建设的土地,由林业部门负责完成初步规划后,报自然资源、住建、农业、水利、交通部门核准,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进行确定。

七、建设时间

建设时间为五年即2019-2023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20191-201910月,工作目标为划定生态廊道建设红线,查清资源,完成省级廊道规划设计,确定建设范围及用地;确定建设项目,组织完成项目规划、申报、审批和上报;完成生态廊道内现有森林公益林区划。

第二阶段为201910-202212月,分年度分批次完成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裸露地、无立木林地、困难地(紫色叶岩、石漠化区)新造;森林精准提质工程;高陡边坡、采石(砂)场、堆积地、非法码头、废弃工矿地、砖厂、退养的畜禽养殖场治理及复绿等生态修复工程;乡村绿化美化工程;自然保护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第三阶段为202212-202312月,巩固和完善生态廊道建设及其他各类附属设施建设。对廊道建设的质量和成效进行评估和验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永州市冷水滩区生态廊道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审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腾云岭国家公园管理局、湘江湿地公园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马坪国有林场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由唐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生态廊道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及生态廊道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政府办:区政府办为省级生态廊道建设统筹部门,负责生态廊道建设的协调、督查、通报,负责将生态廊道建设纳入区政府对各区直部门、乡镇场目标责任年度考核范畴。

区林业局:完成廊道红线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森林资源清查、生态廊道建设规划、生态廊道内现有森林的公益林区划;负责项目协调、技术指导、检查验收;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当地生态廊道建设中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裸露地、无立木林地及困难地(紫色叶岩、石漠化区)新造林及森林精准提质、退化林生态修复。

区发改局:负责规划及项目的审批和综合协调;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用地调度、审批,负责采石(砂)场、砖厂、矿区退出和复绿;

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和项目统筹;

区交通局:负责道路红线范围内绿化、提质改造和非法码头退出与生态修复;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退养的畜禽养殖场的复绿;

区水利局:负责河流两旁水岸线绿化;

区审计局:负责生态廊道建设资金监督审计;

区生态环境、住房和建设、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生态廊道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宣传政策,发动群众,成立相关机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实施生态廊道建设;完成本辖区内生态廊道建设中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裸露地、无立木林地及困难地(紫色叶岩、石漠化区)新造林及退化林修复项目;负责生态廊道范围内生态公益林组织申报;处理、调解生态廊道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矛盾,建立健全长效的生态廊道保护和管理机制。

(三)资金筹措。省级生态廊道建设资金以省财政补助为主,市级、区级生态廊道建设以市、区财政投入为主。积极整合各部门在生态廊道范围内的各类建设资金投入生态廊道建设。林业重点项目资金向生态廊道建设倾斜;将生态廊道建设范围内的森林全部区划为公益林进行补偿。对生态廊道建设范围内的土地依法进行有序流转,引进社会资金,实行“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 的管理机制。

(四)强化用地保障。生态廊道建设红线内的所有林地必须全部限期(3年内)完成绿化造林,村组或林地经营权者不承担绿化责任的,则由当地政府强制代为完成宜林荒山、荒地、荒滩等造林绿化;土地所有权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当地政府造林绿化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将国家造林补助发放至本人。                       

(五)强化科技支撑。加大生态修复树种和绿化更新树种良种选育力度,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探索创新生态廊道建设管理模式,确保建设高效。科学规划、因地适树,使用良种壮苗,依托“互联网+”构建高标准技术平台,建立监测与绩效评价体系。

(六)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完善管护机制,推行专业队伍管护、承包管护和家庭管护模式,大幅提升管护水平。生态廊道内一律禁止商业性林木采伐,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等各种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确保建设成效。林业部门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所有与生态廊道建设有关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资料文件要全部归档,做到档案有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七)加大宣传引导。区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大众共建生态廊道、共护生态廊道,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的责任意识。做好政策解读,让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了解各级政府支持生态廊道建设的政策与要求。

附件:永州市冷水滩区省级生态廊道名单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21        

附件

永州市冷水滩区省级生态廊道名单

序号

生态廊道名

级别

备注

1

湘江干流生态廊道

省级

2

国道322生态廊道

省级

3

二广高速生态廊道

省级

4

衡枣高速生态廊道

省级

5

湘桂铁路生态廊道

省级

6

洛湛铁路生态廊道

省级

7

石溪江流域生态廊道

省级

8

芦洪河域生态廊道

省级

9

永州零陵机场生态廊道

省级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武部。                    

    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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