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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5-08339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 发文日期: 2025-03-27
名称: 永州市冷水滩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调整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文号 :    
永州市冷水滩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调整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2025-03-27           来源: 永州市冷水滩区消防救援大队 【字体:   打印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明确消防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公告》(2023年第1号)《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转变消防监督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湘消20196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实际情况,现决定对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进行调整,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永州市冷水滩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94家单位列为本级消防监督抽查重点单位范围,由消防救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依法组织消防监督抽查(具体名单1)

二、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凡不认真履行有关职责,致使造成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或发生火灾事故的,将进行责任追究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公安派出所应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省公安厅《湖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湘公通【2011129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要求,按照《永州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重点对象界定标准》,在消防救援大队列管重点单位范围外,对辖区单位认真进行排查摸底,确定公安派出所重点监督管理对象,经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报市公安局及消防救援大队备案

四、对永州市大新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凤凰园店13家区级消防安全重点监管对象(具体名单3)由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按片区包干管理要求,落实日常监督指导服务职责。


附件1:2025年度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194家)

附件2:2025年度区级消防安全火灾高危单位名单(3家)

附件3:2025年度区级消防安全重点监管对象名单(13家)

永州市冷水滩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3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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