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4-0812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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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四年十二月十日,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在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七楼组织召开了全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人员安置资格复审会议,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经管站、仁湾街道、经开区征拆矛调部和项目指挥部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根据永政发〔2013〕28号文件、永政发〔2019〕4号文件对企业服务中心二期项目(12人)、505亩工匠学院项目(18人)、新田村550亩项目(9人)、城南大道项目(1人)共计40名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进行了复审审核,现将会议审议结果公示如下:
通过人员名单( 32人)。经审查,下列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提交终审。
一、企业服务中心二期项目( 8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王安妹户1人:王安妹
2、李仍锋户3人:李翱翔、李菁菁、屈星辰
3、李仍艳户4人:李巧花、周佳怡、周佳豪、周佳亿
二、505亩工匠学院项目( 15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王敏户2人:肖飞兵、王梓鑫
2、邓园户2人:罗浩然、罗梓然
3、唐金国户1人:罗春梅
4、李桂英户4人:李桂英、唐离江、唐志凤、唐斌斌
5、杨倩户1人:傅羽程
6、唐铁山户5人:唐铁山、曾慧、唐启元、唐启轩、
唐雨晨
三、新田村550亩项目( 8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王涛户3人:姜荣华、王艺涵、王梓涵
2、李才席户5人:李才席、黎江花、李宇晴、李宇帆、
李宇航
四、城南大道项目( 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陈朝生户1人:王天琦
不通过人员名单( 8人)
一、企业服务中心二期项目(4人)
1、李仍锋户1人:屈靳童(征收公告发布后迁入)
2、李仍艳户3人:李仍艳、唐和妹、李启平(集体土地上还有一处房屋)
二、505亩工匠学院项目( 3人)
1、杨九贵户1人:彭海英(安置到位后的新增人员)
2、王钟城户2人:陈宇翔(征地公告发布后迁入)、吕晨(安置到位后新增人员)
三、新田村550亩项目( 1人)
1、李艳平户1人:黄万豪(征地公告发布后迁入)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
受理举报单位: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
受理地点:冷水滩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受理举报电话:周0746-8219293
受理邮箱:yzslstzsb@163.com
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冷水滩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