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30021/2023-06722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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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组织冷水滩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根据永政发〔2013〕28号对宋家洲综合治理项目122名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进行了终审审核,现将会议审议结果公示如下:
通过人员名单(100人)。经审查,下列100名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给予安置。
一、宋家洲综合治理项目(100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房屋置换安置
1、宾建云户1人:宾建云
2、何良户1人:邹嘉睿
3、宋建峰户1人:苏珍
4、宋慧云户4人:屈磊、屈翔、屈扬、范雨菲
5、张映华户2人:宋梓恒、王一诺
6、宋利群户1人:屈曦悦
7、宋建峰户1人:李小玲
8、宋清林户1人:刘丰硕
9、宋冬娥户1人:谭智文
10、宋春秀户1人:汤俊杰
11、宋小艳户2人:秦戴玲、王敏铮
12、宋小燕户2人:唐子涵、唐依优
13、宋嫦娥户3人:李艺婵、欧智明、欧智豪
14、宋久红户1人:蒋艳
15、宋久妹户1人:钟宁
16、宋秀林户2人:肖楠、肖宸彬
17、叶洪峰户2人:叶佳怡、叶歆怡
18、宋响玲户1人:雷奕轩
19、宋巧玉户1人:魏楚轩
20、宋象英户4人:肖然哲、肖然理、蒋浩然、蒋艺然
21、宋财秀户2人:张义蓝沁、张义星月
22、宋平生户2人:宋平生、蒋二秀
23、宋全生户2人:宋全生、蒋冬玉
24、宋汉青户1人:丁美春
25、宋柱林户1人:程梓恒
26、宋林生户1人:高雪英
27、宋桂松户2人:肖瑶、肖瑀
28、宋小华户2人:叶欧、叶一凡
29、宋淑玉户2人:彭晨、彭雨
30、宋志志户1人:谭志清
31、王永娟户2人:仇雨欣、王怡婷
32、宋满玉户1人:胡千译
33、宋桥玉户1人:邓佳萱
34、蒋小林户2人:蒋俊晨、蒋俊睿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35、宋小群户1人:宋晗颖
36、宋艮龙户1人:宋浩宸
37、宋夏阳户1人:罗思睿
38、宋夏元户1人:严娉娉
39、宋满銮户1人:艾艺瞳
40、宋龙元户1人:宋恩泽
41、宋喜元户1人:黄云忻
42、宋云波户1人:宋浩
43、宋宏志户1人:宋子辰
44、宋理艳户1人:张宇奇
45、宋友林户1人:宋欣莹
46、宋红英户1人:蒋琪妙
47、宋秋林户2人:蒋子涵、蒋子萱
48、宋想想户1人:宋依萍
49、唐翠玉户1人:李志尚
50、宋财秀户1人:张义子桐
51、宋咏慷户1人:宋梓屹
52、宋宏光户1人:宋奕安
53、宋军林户1人:宋佳承
54、宋晶户1人:蒋高云
55、宋建勇户1人:宋一诺
56、宋宏明户1人:严江虹
57、宋开西户1人:蒋婷
58、宋善平户1人:刘华军
59、宋文斌户1人:宋紫宁
60、陈林艳户1人:宋轩羽
61、宋桂松户1人:肖硕
62、宋桂兰户2人:周子艺、唐雯
63、宋六美户1人:左宸乐
64、宋鑫户1人:廖志芳
65、宋品户2人:魏满艳、郭茂盛
66、宋元妹户1人:何美芳
67、宋桥玉户1人:邓佳晗
68、宋顺生户1人:沈文雅
69、宋长清户1人:宋宇丰
70、宋新华户1人:宋亦珈
71、宋仕廉户1人:唐在宥
72、宋仙凤户2人:吕薇、曾熙
73、宋冬娥户1人:胡蓉
74、宋华荣户1人:熊梨花
75、宋小勇户1人:陈倩颖
待定人员名单(1人):
一、宋家洲综合治理项目(1人)
1、宋幼林户1人:黄婷(复审公示期间,被征收人反映安置方式有误,需重新上会予以确认)
不通过人员名单( 21人):
一、宋家洲综合治理项目(21人)
1、宋冬春户1人:宋冬春(国有企业退休职工,不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2、宋春生户1人:宋春生(国有改制企业退休职工,不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3、宋伯顺户1人:宋伯顺(国有企业退休职工,不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4、宋冬娥户1人:宋冬娥(国有企业退休职工,不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5、宋冬元户1人:宋帅承(公职人员子女,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6、宋开足户1人:张小娇(空挂户)
7、宋久红户2人:刘蓉、刘力嘉(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8、宋秋元户1人:宋秋元(国有企业退休职工,不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9、宋柱林户1人:赵国英(国有企业退休职工,不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10、宋春华户1人:宋春华(国有企业退休职工,不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11、宋新国户1人:宋新国(国有企业退休职工,不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12、胡顺兰户1人:胡顺兰(国有企业退休职工,不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13、宋萍户1人:(国有企业职工,不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14、宋响玲户1人:雷涵婷(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15、宋汉青户1人:肖薇琴(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16、钱满秀户1人:欧阳宏屹(公职人员子女,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17、宋桂兰户1人:周乐艺(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18、宋秋娥户1人:李淼(公职人员子女,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19、宋满翼户1人:王翠梅(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20、宋新华户1人:王永丞昱(公职人员子女,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
受理举报单位: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
受理地点:冷水滩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受理举报电话:周0746-8219293
受理邮箱:yzslstzsb@163.com
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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