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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一、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进展
《冷水滩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区委、区政府认真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原则,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宣传、治理隐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规划顺利实现,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平稳。
一是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成立了区政府、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安全监管“三级机构”,制定完善了安监执法工作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工作各个环节的要求和标准。逐级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确保安全监管责任横向落实到边、纵向落实到底、责任落实到人,较好地完成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五年来,我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均在市下达的控制范围内。
二是安全监管秩序逐步正规。五年来,我区始终把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脚点放在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上,积极解决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状况上,结合区情实际,抓执法、治隐患、查事故、严许可,进一步巩固和规范安全监管秩序。组织全区性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61次,全区共出动人员5.7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6万家次。督促2.5万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整治安全隐患22万多个,隐患治理率达到了99.3%。
三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逐年稳定。通过规范安全监管秩序,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冷水滩区安全生产状况有了进一步改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各项指标呈平稳下降趋势,区内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降到0.031,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降到0.524,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
冷水滩区十二五期间亿元GDP死亡率示意图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区是永州市的中心城区,党、政、军机关云集,人口密度大,辖区内道路纵横,人流、车流、物流密集,工商贸企业面广量大,安全事故隐患在一些行业、领域比较突出,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重点行业事故高发。“十二五”期间,我区煤矿事故多发,随着小型煤矿逐步关停,煤矿产量的日益减少,但死亡人数下降不明显,造成我区百万吨煤矿死亡率居高不下,煤矿事故已经成为我区工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目前,全区共有安全生产监察人员67名(乡镇安监站44名,多为兼职),基层安全监管力量缺乏。安全监管监察保障能力不足,乡镇、街道安监站人员地位不明确,福利待遇比较低,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三是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缺乏足够认识。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倾向,忽视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没有落到实处,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与法律法规要求差距较大,安全生产管理不正规,甚至有些企业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相对滞后,培训方式和手段单调,培训效果不明显。
(三)“十三五”期间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期间,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诸多发展机遇:
一是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为我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是我区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产业结构转型不断加快、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政府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为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优化安全生产监管环境等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增强,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未来五年,既要利用难得的机遇妥善解决好安全发展的关键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的新挑战:
一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广大市民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提升,市民对自身生命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落后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与市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矛盾凸显。
二是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在我区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转变,企业安全管理方式落后,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将在一定时期内客观存在。
三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装备不足,执法效能低,依靠行政管制、严防死守的传统监管监察方式和手段,已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任务。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力争到2020年,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关键时期,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全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着力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着力推进安全监管能力和“四大三基”建设,确保到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
(二)规划目标
全面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加强职业危害监控,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检测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全面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四大三基”重点工作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督信息化水平。到2020年,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基本形成、安全监管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严格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内,总死亡人数逐年下降2%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安全监管和责任体系
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五级五覆盖”“五到位五落实”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系。改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条件。推进安全监管部门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区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建设100%达到标准配置。
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健全完善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推进高危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完善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建立分类分级监管监察机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对企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程序,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企业的动态监管。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从制度上规范企业安全行为,通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和行业达标,有序提升全区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水平和保障能力。到2017年,非煤矿山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违法企业“黑名单”公示制度。
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切实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
非煤矿山:继续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开采、非法转让、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深化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逐步淘汰分层开采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到2020年全部采用分台阶开采,逐步建立矿山防尘系统。
危险化学品: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建立事故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暂不具备搬迁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控,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装备建立完善的自动控制系统。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化烟花爆竹超范围、超药量等违规经营行为治理,建立产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道路交通:坚决遏制营运车辆重特大事故。制定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战略。完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严格执行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重型载货汽车、运送学生的专用车安全准入条件。到2020年,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建筑施工:以“打非治违”、两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为有效手段,针对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和安全许可等重要环节,深化依法监管;以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特别是防范高处坠落、建筑坍塌等隐患治理为着力点,深化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工程和薄弱区域以及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
民用爆炸物品:进一步规范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危险品在线数量。
特种设备:严格市场准入,落实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实施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大型游乐设施等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
工贸行业:强化对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和商贸等行业属地安全监管,实施事故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煤气回收使用、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外委外包工程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活动。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开展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
消防火灾:推进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严格落实建设(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制度。持续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以及地下空间等重点场所、部位的火灾隐患。
水上交通:开展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推进现有码头的安全现状评价。强化码头、运输船舶和采砂、桥梁建设等水工作业的安全监管。实施渡改桥工程,推进“放心船、平安渡”建设。加强游船安全管理,确保游船安全设施齐全、游客按规定正确穿用救生衣。
农业机械:严格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和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以及非法拼装农机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农机安全进校园、进乡村活动,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县建设。
水利基础设施:强化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建设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程稽查范围。以工程建设、水库度汛、病险库除险加固、农村水电等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因自然灾害、违规采砂等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四)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分级挂牌督办,明确隐患治理责任、措施、期限和治理督办单位,并向社会公告。
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企业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以及岗位日查、车间周查、作业区域巡查等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实行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估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闭环管理。
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在全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实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申报、备案制度,建立数据库,实施分级动态监督管理。
(五)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建设,完善培训手段,加强规范管理。到2020年,建立起布局合理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网络,形成专业结构合理、满足安全教育培训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管部门内部宣传教育机构。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长效教育培训机制。安全监管人员全部经过执法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一律按国家有关规定持安全资格证书或者操作证上岗,其他员工全部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一线工人以及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
(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建设,重点推进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安全事件、专业市场、加油站等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应急预案的制订和修订,全面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高危行业企业设置或明确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和备案申报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高能力。
(七)全面启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职业危害监控,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检测基础数据库,加强化工、电子、家具、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监管,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推进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标准化工作,加强企业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预评价和“三同时”监管,到2020年,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率达到7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95%以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告知、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100%,重大职业危害事件得到控制。
加强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健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加强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日常监测,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和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做好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到2020年,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70%以上。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全部配备职业健康管理员。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引导企业优先采用职业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
(八)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强化安全理念和意识。政府、企业、员工要牢固树立强烈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要明确政府监管监察、企业主体和员工自律三者间各自的分工和责任,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全社会安全生产文化氛围的提升。
加大安全文化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介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采取专题栏目、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艺演出、安全示范岗、安全论坛等多种活动。
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加强城市安全社区建设,深化企业主导型安全社区建设,积极探索和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下的农村安全社区建设。
(九)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体系,充实职业健康监管人员;积极推进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建设。着力加强乡镇、街道安监站规范化建设,使我区安全生产基层管理体制更加清晰,规章制度更加健全,职能定位更加准确,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办公条件明显改善,队伍素质显著提高,整体效能全面提升,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奠定坚实的基础。区乡安全监管机构的人员配备、监管条件、装备、经费与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和重大任务相适应。通过公开招考,录用适应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完善监管队伍结构。
四、重点工程
(一)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及职业病危害防治、道路与水上交通三大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工作
加强三大高危行业安全基础建设,扎实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作业现场管理,提高企业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水平。
(二)加强建设安全生产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三大系统
1、建立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在全区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高速公路以及全区重点渡口渡船、客运集散地全面建成视频或在线监控系统。
2、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借鉴省内外隐患排查体系建设经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与省市级救援平台互联互通。
(三)建立健全重大事故事发地永久警示、企业风险公告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时预警提醒三项制度
1、建立健全重大事故事发地永久警示制度。在近五年来发生重大事故的事发地,由属地政府和有关单位按照统一规格竖立永久性醒目警示标志。
2、建立健全企业风险实时公告制度。对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由企业设立公告栏,实时公告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让广大从业者人人知晓。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实时提醒警示制度。区人民政府及安监、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在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等醒目位置,实时播报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信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向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发送安全生产短信。
(四)继续推进“四大三基”行动计划
以“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以“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为保障,实现“宣教兴安、法治兴安、科技兴安、作风兴安”。
(五)加强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程
在总结前几年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区、示范乡镇(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平安校园、平安交通、平安农机、平安畅通县、建筑示范工程、建筑示范工地等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从制度上规范企业安全行为,通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和行业达标,有序提升全区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水平和保障能力。到2017年,非煤矿山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六)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部署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继续坚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制度,充分发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加大各级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政绩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形成党委、政府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格局。各级政府要保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工作经费和装备,适当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待遇,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职创造条件。
(二)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一把手抓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
(三)强化规划考核力度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专项职责,强化安全生产预警问责机制。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依照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分解、落实规划实施责任,把规划的内容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体系。
(四)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力
建立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推行安全监管执法政务公开。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事故技术原因调查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
(五)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建立安全生产多元投入机制。政府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支持和促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投入。注重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法规约束与政策激励相结合,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以经济政策调动市场资源,拓宽安全投入渠道,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机制。
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六)淘汰职业危害严重和安全性能低下的技术和产能
把淘汰职业危害严重、安全性能低下的技术和产能作为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民生的内容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风险。凡是列入国家、省产业政策淘汰目录的,一律停止生产、使用,由区政府依法予以强制淘汰。对存在技术装备落后、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予以公布,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实施关闭。在承接产业转移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过程中,严格审查,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与安全隐患。
(七)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完善新闻媒体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机制,合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企业曝光力度,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公开、透明。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各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电话,设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基金。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团及社区基层组织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监督作用,建立法律援助机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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