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在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七楼,组织召开了全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人员安置资格复审会议,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经管站、凤凰街道、梧桐街道、菱角山街道、曲河街道和项目指挥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根据永政发〔2013〕28号、永政发〔2019〕4号文件对梧桐安置小区(1人)、湖跃路项目(1人)、银象北路项目(2人)、紫霞西路提质改造项目(1人)、2015年第二批次地块二(3人)、九嶷大道项目(2人)、白天鹅五星级酒店(1人)、J-5项目(3人)、永州大道城区段曲河片(2人)、B-04地块项目(1人)、首衡城项目曲河片(7人)、市中心医院扩建项目(12人)共计36名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进行了复审审核,现将会议审议结果公示如下:
通过人员名单(29人)。经审查,下列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提交终审。
一、梧桐安置小区项目(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刘柱林户1人:蒋三爱
二、湖跃路项目(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李志辉户1人:李宸贤
三、银象北路项目(2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李昌国户1人:李海妍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永房发〔2006〕78号文件用地安置
2、李昌国户1人:李语涵(合并李刚户用地安置,不再单独另行安置)
四、紫霞西路提质改造项目(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熊运喜户1人:熊浩然
五、2015年第二批次地块二(3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熊美玲户3人:冯子睿、冯梓棋、彭艺萱
六、九嶷大道项目(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王跃林户1人:杨融燕
七、白天鹅五星级酒店项目(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王九华户1人:刘允浠
八、永州大道城区段项目曲河片(2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宋柳文户1人:宋瑞霖
2、周城利户1人:刘梓涛
九、B-04地块项目(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唐金娣户1人:唐金娣
十、首衡城项目曲河片(2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雷盛祥户2人:雷盛祥、蒋先君
十一、市中心医院扩建项目(1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住房安置
1、宋吉清户2人:宋吉清、杨年妹
2、宋博文户3人:宋博文、张文君、宋承毅
3、宋宏军户2人:宋宏军、蒋矿山
4、宋四林户4人:宋四林、严颖林、宋丽、宋佳
十二、J-5项目(3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吕百利户1人:吕一帆
2、吕进户1人:吕定瑞
3、刘生元户1人:刘子玥
待定人员名单(6人):
一、九嶷大道项目(1人)
1、王铁石户1人:王艺歆(群众举报)
二、首衡城项目曲河片(5人)
1、吴春娣户1人:吴春娣(进一步调查核实)
2、雷盛祥户4人:李眭丽、李予馨、顾予真、顾战(进一步调查核实)
不通过人员名单(1人):
二、市中心医院扩建项目(1人)
1、宋新兵户1人:宋志莹(集体土地还有房屋)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3年 8月22日至2023年8月28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8日
受理举报单位: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
受理地点:冷水滩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受理举报电话:周0746-8219293
受理邮箱:yzslstzsb@163.com
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