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组织冷水滩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根据永政发〔2013〕28号、永政发〔2019〕4号文件对S-5项目(3人)、上岭桥污水处理厂项目(6人)、永州驿站项目(76人)、新发地一期项目(59人)共计144人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将会议审议结果公示如下:
终审会议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经审查,下列 102 名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给予安置。
一、S-5项目( 3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黎和元户3人:黎双林、赵明、赵言希
二、上岭桥污水处理厂项目(6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邓得讲户3人:邓得讲、周引玉、邓利众
2、邓利民户3人:邓利民、蒋满团、邓文军
三、新发地一期项目(29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石怀满户1人:石怀满
2、石国华户3人:石国华、石军军、陈细妹
3、石艳春户4人:石艳春、张树美、石宇轩、石宇平
4、石和平户1人:石和平
5、石怀武户2人:石怀武、石凤英
6、石小兵户5人:石小兵、唐满飞、宋凤秀、唐宇杰、石宇轩
7、石松林户4人:石松林、官凤、石峻诚、石英豪
8、石建林户3人:石建林、罗翠香、邓小玉
9、石献玉户2人:石献玉、邓玉月
10、陈春风户3人:陈春风、谢艳娥、陈还朝
11、张夏秀户1人:张夏秀
四、永州驿站项目( 64 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陈友庚户7人:陈友庚、雷冬梅、陈超、陈诚、蒋婷、陈欣怡、陈宇杰
2、王艳林户4人:王艳林、屈翠娥、王慧敏、王霖權
3、周杨军户6人:周杨军、梁小凤、周建华、周子琳、周莉皓、付言秋
4、周扬林户5人:周扬林、张小华、周泽桦、周文生、王凤姣
5、王茂云户5人:王茂云、唐国妹、王时强、何红艳、王明辉
6、熊今生户5人:熊今生、蒋辰瑞、王春秀、熊巧儿、熊曲荣
7、雷德宏户1人:雷德宏
8、黄冬香户3人:黄冬香、王德军、王连连
9、雷林生户3人:雷林生、张满林、雷鸣球
10、雷国平户7人:雷国平、文玉英、雷斌、雷向斌、周莉、雷宇翔、雷宇轩
11、周六三户5人:周六三、雷文兵、陈明凤、雷振宇、雷振翔
12、雷保明户3人:雷保明、周团凤、雷小倩
13、雷玉佳户5人:雷玉佳、石艳翠、雷康敏、欧阳红英、雷康琳
14、雷国新户5人:雷国新、王秀玲、雷美梅、黄钰蕾、皮清香
待定人员名单( 40人):
一、新发地一期项目(30人)
1、石瑞林户2人:石瑞林、陈美华(进一步调查核实)
2、石和平户3人:唐悦涵、石青云、陈梓烽(缺资料)
3、石建林户3人:石欢欢、石芯洁、唐欣怡(进一步调查核实)
4、石明武户2人:石明武、王淑云(进一步调查核实)
5、石献珍户2人:石献珍、石雨(进一步调查核实)
6、石献玉户1人:石媛媛(进一步调查核实)
7、石凌雁户2人:石凌雁、于佳睿(缺资料)
8、杨浩然户4人:杨浩然、欧薇、杨依依、杨承予(进一步调查核实)
9、石明伟户2人:石明伟、聂连香(进一步调查核实)
10、石光富户2人:石光富、雷桂林(群众举报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11、石光清户2人:石光清、伍云娥(群众举报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12、石东风户5人:石东风、吴小艳、石芷嘉、石芷瑜、石婷文(群众举报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二、永州驿站项目(10人)
1、王华户5人:王华、蒋艳姣、王宇、王乐、屈金凤(进一步调查核实)
2、雷国平户2人:雷杨梅、李祺恩(进一步调查核实)
3、雷保证户2人:雷保证、雷小青(进一步调查核实)
4、雷玉佳户1人:雷保桐(核实死亡时间)
不通过人员名单(2人):
一、永州驿站项目(2人)
1、雷国平户2人:李康睿(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李峰华(不符合入赘条件)
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2年 5月 31 日至2022年6月 6 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2年5月 31 日至2022年6月 6 日
受理举报单位: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
受理地点:冷水滩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受理举报电话:周0746-8219293
受理邮箱:yzslstzsb@163.com
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2年5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