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在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七楼,组织召开了全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人员安置资格复审会议,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经管站、岚角山街道、梅湾街道和项目指挥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根据永政发〔2013〕28号文件对永州大道后续配套项目(79人)、交通安置小区项目(18人)共计97人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将会议审议结果公示如下:
复审会议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经审查,下列47名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提交终审。
一、永州大道后续配套项目( 46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张高明户3人:欧春艳、张宇辰、张雅蕙
2、唐志娥户1人:唐志娥
3、张高显户2人:蔡莉、张雅雯
4、张木力户4人:张木力、杨翠凤、张俊、黎名慧
5、张献忠户3人:张献忠、刘美芳、张雷
6、夏桂玉户1人:夏桂玉
7、张吉青户4人:张棋、张月、唐敏、张扬
8、张文剑户6人:张文剑、陈玲、张文鸾、张宇翔、张宇瀚、文艳华
9、唐玉秀户1人:唐玉秀
10、唐爱冰户2人:唐爱冰、唐佳欣
11、许南屏户1人:唐春娥
12、胡建军户1人:胡建军
13、蒋玉娥、许长虹户7人:蒋玉娥、许多、许梦雪、彭燕、许长虹、许超、邓羽纯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房屋置换安置
14、张高明户1人:张高明
15、张高显户1人:张高显
16、张木力户1人:张小娟
17、张志华户2人:张志华、胡翠英
18、张吉青户1人:张吉青
19、唐爱冰户3人:吴祖武、许丹、许宏军
20、许南屏户1人:许南屏
二、交通安置小区项目(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蒋建忠户1人:唐睿贤
待定人员名单( 41人):
一、永州大道后续配套项目(24人)
1、张一鹏户3人:张一鹏、张予浩、张予涵(进一步调查核实)
2、张昭辉户3人:张昭辉、胡那妹、张育红(进一步调查核实)
3、张一龙户5人:张一龙、文巧利、唐小凤、张云娥、张铭洋(进一步调查核实)
4、胡建辉户4人:胡建辉、鲁丽、胡鑫焱、胡鑫慧(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5、胡确平户2人:胡确平、李小姣(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6、文小凤户3人:文小凤、许文霞、陈芯羽(进一步调查核实)
7、许文海户4人:许文海、雷美权、许艺博、许艺菲(进一步调查核实)
二、交通安置小区项目(17人)
1、蒋翠凤户5人:蒋翠凤、屈丽、魏钰婷、魏牧言、屈
铭(进一步调查核实)
2、蒋可龙户5人:蒋可龙、唐燕华、蒋洪、唐亦珩、蒋
英(进一步调查核实)
3、左重秋户7人:左重秋、黄玉玲、左乐、左可、唐中
艳、左雅晴、左岩(进一步调查核实)
不通过人员名单(9人):
一、永州大道后续配套项目(7人)
1、张木义户2人:张木义、唐小金(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1、张高显户1人:张铁霖(签约时户口已迁出)
2、张一荣户5人:张一荣、周小艳、张丽青、张满青、张钰(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3、张波户1人:张波(公职人员)
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2年 4月24日至2022年5月30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30日
受理举报单位: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
受理地点:冷水滩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受理举报电话:周0746-8219293
受理邮箱:yzslstzsb@163.com
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