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组织冷水滩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根据根据永政发〔2013〕28号对湘江棚改项目(50人)共计50人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将会议审议结果公示如下:
终审会议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经审查,下列26名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给予安置。
湘江棚改项目(25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6人)
1、杨国丽户1人:杨国丽
2、刘丽艳户3人:刘丽艳、李佳恬、李佳恩
3、李桂妹户1人:李桂妹
4、张小蓓户1人:肖松运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房屋置换安置(19人)
1、张勇户2人:张勇、叶慧玲
2、张小蓓户2人:张小蓓、肖宇峰
3、张财均户5人:张财均、倪福莲、张玲、黄明睿、黄明琨
4、匡四元户3人:匡菁菁、邓俊凯、邓芃芃
5、谭艳珠户1人:陈如彦
6、刘燕户3人:刘燕、柏明磊、柏奕玮
7、刘六金户3人:刘六金、李巧云、刘云辉
待定人员名单(15人):
1、刘丽艳户1人:李荣华(进一步核实)
2、贺维建户8人:贺维建、蒋九莲、贺善文、李香、贺瀚萱、贺锶静、贺雪琴、罗逸凡(进一步核实)
3、谢海英户3人:谢海英、伍文群、伍文权(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4、谢凤英户2人:谢凤英、陶丽姿(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5、杨国丽户1人:韩子健(群众举报)
不通过人员名单(10人)
1、张勇户3人:张小龙、屈雨琴、张幼微(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2、张财均户5人:张鸿仪、何巧玲、张宜航、张芸(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黄远(不符合入赘)
3、谭艳珠户1人:陈坤(离婚协议归男方抚养)
4、刘云霞户1人:刘云霞(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2年 2月21日至2022年2月27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7日
受理举报单位: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
受理地点:冷水滩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受理举报电话:周 0746-8219271
受理邮箱:yzslstzsb@163.com
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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