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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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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冷水滩区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预算报告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二、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聚焦“产业项目建设年”,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二)创新财税征管方式,推动收入稳定增长
(三)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四)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持续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日趋规范
三、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二)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三)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四) 2019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情况
四、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在服务发展上聚焦用力,着力推进经济稳定较快增长。
(二)在增收节支上聚焦用力,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三)在改善民生上聚焦用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在化解债务上聚焦用力,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五)在深化改革上聚焦用力,努力建设全面规范透明的财政管理制度。
五、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一、《关于冷水滩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附件)
二、2019年预算重要事项解释说明
1、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政府举借债务情况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与相关政策
四、冷水滩政府预算公开报表
表一:2019年冷水滩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二:2019年冷水滩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三:2019年冷水滩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表四:2019年冷水滩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表五:2019年冷水滩区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表
表六:2019年冷水滩区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分项目表
表七:2019年冷水滩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表八:2019年冷水滩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九:2019年冷水滩区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表
表十:2019年冷水滩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分项目表
表十一:2019年冷水滩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分地区表
表十二:2019年冷水滩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表十三:2019年冷水滩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十四:2019年冷水滩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表十五:2019年冷水滩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十六:2019年冷水滩区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七:2019年冷水滩区本级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表十八:2019年冷水滩区本级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第一部分 预算报告
关于冷水滩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2月27日在冷水滩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冷水滩区财政局局长 龙爱国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意见,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区财税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应对经济运行面临的一些新问题新挑战,狠抓增收节支,努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19.06亿元,增长10%,其中地方收入预计完成11.52亿元,增长5.3%;上划省级收入预计完成1.61亿元,增长5.8%;上划中央收入5.93亿元,增长21.8%。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5.86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32.02亿元增长12%。
经初步测算,2018年区财政可实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上述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均为预计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以及与省市财政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13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05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700万元,收支两抵,当年结余100万元,滚存结余244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8440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66725万元,收支两抵,当年结余17681万元,滚存结余71202万元。
二、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8年,面临减税降费等政策性减收、刚性支出增长快的严峻形势,全区财税部门认真落实“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要求,坚持保基本、保民生、守底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聚焦“产业项目建设年”,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综合运用“助保贷”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等工作开展,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二是统筹安排产业发展资金5.5亿元,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物流等重点产业发展。三是切实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全面提高配套服务水平,努力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四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实体企业成本。
(二)创新财税征管方式,推动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加强对财税形势和政策的分析研究,抓好主体税种及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收入监控,准确把握税源现状和变化趋势,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机制,加强重点项目税收监管,对重点项目税收实行“专人专管专收”,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坚持财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收入进度,做到旬关注、月调度、季小结、半年考核、年终总评,确保收入均衡入库。四是积极协调税务部门,狠抓税收征管,加大税收清欠挖潜工作力度,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
(三)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坚持底线思维,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统筹安排5.68亿元用于政府性债务风险攻坚,积极化解政府隐性债务。二是坚持精准理念,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统筹安排7047万元用于精准脱贫攻坚,重点向贫困村和特殊贫困人口倾斜,确保年内再减贫5085人。三是坚持绿色发展,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安排4714万元用于生态环保攻坚,重点支持农村环境治理、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环境治理监测等。
(四)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年来,财政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压缩行政运行开支,集中财力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并加快支出进度,力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年民生支出28.7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06%,民生建设效果显著,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1、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一是加大教育投入。市委市政府将学位建设作为2018年民生实事第一号工程来抓,集中突破大班额、大校额及学位缺口问题。冷水滩区作为中心城区学位建设的主体,多渠道筹集资金10多亿元用于学位建设,新增学位14310个,消除超大班额466个,城区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现代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二是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5560万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的支出管理,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三是投入1500万元,完成25所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任务,确保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全年教育支出69740万元,增长12.83%,有力促进了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水平不断提高。一是优化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安排资金29055万元,着力保障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医疗救助、孤儿供养、基础养老金、残疾人保障等民生支出,底线民生持续改善。二是落实“稳就业”要求,安排就业专项资金3154万元。支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创新驱动、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58万元,增长14.6%,社会保障和就业水平不断提高。
3、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一是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力推进区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大力支持公立医院引进和培养高水平的技术人才,完善信息化及重点专科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稳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硬件”和“软件”不断完善。二是不断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投入,扩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资金投入,深入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及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出生人口素质和广大妇女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四是支持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深度改革,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全年医疗卫生支出42551万元,增长14.7% ,医疗卫生水平持续提升。
4、强农惠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中小河流整治并实施“河长制”的管理制度,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二是支持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农村产权流转管理、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三是大力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及重点镇、示范镇的提质改造,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全年农林水事务支出48660万元,增长7.58% ,“三农”投入持续加大。
5、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投入持续加强。安排环卫管理及整治经费8728万元,切实保障中心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绿地管护和公旱厕维护,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五创五化”项目推进实施。安排资金6294万元,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安排资金3710万元,用于禁毒、扫黑除恶、城区快警建设及平安乡镇创建等。
(五)持续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日趋规范
一是预决算公开更全更细。除涉密部门外,对全区所有部门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进行全面公开,并将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实现了依法行政、阳光理财。二是财政绩效管理成绩斐然。在财政预算执行、收入质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存款管理、预算公开、其他财政管理工作和严肃财经纪律等六个方面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中,我区连续两年在全省35个城市区中获AA级称号,并获得1750万元的奖励资金。三是财政投资评审卓有成效。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827个,送审金额27.4亿元,审定金额22.25亿元,审减金额5.15亿元,平均审减率达到18.8%,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四是政府采购规范透明。办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342笔,预算资金35049万元,节约资金1433万元,节约率4.1%。五是开展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对全区90个单位财政资金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进一步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2018年,全区财政工作经受考验与挑战,取得了新的成绩。但在财政运行中仍然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减税降费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持续稳定增收面临较大压力;另一方面,落实社会事业发展需求,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吃饭财政的特征依然明显。同时,财政部门推进增收节支、提升理财绩效、优化财政服务的意识及措施仍需进一步强化,等等。这些都需要今后高度重视,积极作为,认真解决。
三、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严控财政金融风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坚决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坚决守好发展、民生、生态三条底线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创新预算管理方式,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2019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积极稳妥和统筹兼顾的原则,2019年全区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19年全区财政总收入预期数20.97亿元,较2018年预期完成数19.06亿元增长10%。其中地方收入12.67亿元,同比增长10%;上划省级收入2.23亿元,同比增长38.1%;上划中央收入6.07亿元,同比增长2.4%。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76992万元,较上年增长3.8%。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460万元,同比增长6.3%;(2)公共安全支出3251万元,同比增长0.24%,主要是科目调整;(3)教育支出63256万元,同比增长5.85%;(4)科学技术支出1740万元,同比增长192.88%,主要是科目调整;(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26万元,同比下降31.27%,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66万元,同比增长13.73%;(7)卫生健康支出20147万元,同比增长21.52%;(8)节能环保支出2854万元,同比增长7.38%;(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586万元,同比增长7.22%;(10)农林水支出21981万元,同比增长5.5%;(11)交通运输支出3616万元,同比增长12.78%;(12)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15万元,同比下降8.27%,主要是科目调整;(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77万元,同比增长13.46%;(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28万元,同比增长34.85%;(15)住房保障支出7638万元,同比下降72.3%,主要原因是调整科目安排;(16)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265万元,同比增长13.84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35万元;(18)预备费支出5100万元,与上年持平;(19)其他支出6871万元,同比增长2.6%;(20)债务还本支出12100万元,同比增长170.69%;(21)债务付息支出7781万元,同比增长40.55%。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地方收入12674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05243万元、非税收入2149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7763 万元,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收入28000万元,调入资金20000万元,收入总计2825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76992万元,预计上解支出5483万元,支出总计282475万元。收支两抵,预算结余28万元。
(二)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规定,依据现行政府性基金政策规定,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59300万元,支出预算相应安排59300万元。
(三)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9年社保基金预算包括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基金、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83194万元,支出预算70304万元,累计结余84092万元。
(四) 2019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情况
2019年全区上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107763万元,其中:
1、返还性收入11475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391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603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1500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7981 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6288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260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842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2265万元,结算补助收入9182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384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574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2123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305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899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4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1217万元。
以上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同时,所有区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草案)已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四、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9年全区财政工作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对全区财政经济工作的安排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服务发展上聚焦用力,着力推进经济稳定较快增长。抢抓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机遇,紧紧围绕区委“产业项目建设年”各项部署,整合财政资源,发挥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和引导撬动作用,扎实做好承接产业转移这篇大文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安排产业发展资金,继续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物流等重点产业发展;加大科技投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大文化旅游投入,推进全域旅游建设;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及时兑现财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综合成本,支持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技改投入;落实财政金融政策,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二)在增收节支上聚焦用力,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强宏观政策研究和经济形势分析,及时完善相关财税政策,支持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二是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协税护税机制,推进部门之间涉税信息共享,坚持依法征收,确保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及政策扶持,特别是积极争取乡村振兴、承接产业转移、促进民生改善等方面的重大投资项目;四是硬化预算约束,加强支出控管,定期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统筹整合重点领域和部门资金,全力保障民生、发展等重点支出需求。
(三)在改善民生上聚焦用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一是持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支持对特定贫困人群的精准帮扶,大力支持产业扶贫,落实各项扶贫政策,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二是支持污染防治。统筹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大气、水、土壤防治行动计划,服务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三是保障改善民生。加大教育投入,支持城区学位建设和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全面完成民生工程年度任务,支持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教育科学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改善城乡医疗条件。四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拓宽筹资渠道,支持棚户区改造、交通提速、特色小镇等建设;加大支农投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加快美丽村镇建设步伐;完善财政支农政策,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三产融合发展。
(四)在化解债务上聚焦用力,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范债务举借审批流程,严控隐性债务增量;二是严格按照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积极筹措资金化解隐性债务;三是积极推进平台公司转型;四是密切关注棚户区改造和土地储备等专项债券、乡村振兴、学位建设等方面的政策走向,加强科学研判,把准政策要点,积极争取债券资金。
(五)在深化改革上聚焦用力,努力建设全面规范透明的财政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预算公开制度改革,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全面提高预算透明度。密切关注改革动向,主动顺应中央、省改革大势,抓住国家健全财政体制、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制改革的有利时机,特别要及时掌握了解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关政策,提前对接,做足准备,为地方财政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改革和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配套单位账务系统升级,提升国库资金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预算资金和工程款审批拨付、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规章,堵塞制度漏洞,消除管理隐患。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创新求实,改革提质,不断提升理财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区2019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意义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5.地方收入。即地方财政收入,是指“分税制”体制下实际留存于地方的财政收入。
6.上划收入。指“分税制”体制下,按要求上划给上级财政的收入。
7.非税收入。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履行管理职能、行使国有资产或者国有资源所有权、提供特定服务或者以政府名义征收、收取、提取、罚没、追缴、募集的税收以外的财政性资金。
8.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9.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
10.财政专户。各级财政部门为核算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在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资金账户。
1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2.地方政府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