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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7月28日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龙爱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第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冷水滩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目前,财政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请予审议。同时,简要汇报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6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全区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大力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支情况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情况: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45688万元,占年度预算计划142600万元的102.2%,较去年同期完成126208万元,增长15.4%,其中:①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5813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25934万元,增长38.1%。②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3057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11591万元,增长12.7%。③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96818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88684万元,增长9.2%。分部门完成情况:①国税完成46894万元,占调整预算47060万元的99.65%,较去年同期完成28424万元增长65%,主要是“营改增”因素影响。②地税完成75565万元,占调整预算73440万元的102.9%,较去年同期完成76418万元下降1.1%,主要是“营改增”因素影响。③财政完成23229万元,占调整预算22100万元的105.1%,较去年同期完成21365万元增长8.7%。
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1、增值税完成12630万元,占调整预算12880万元的98%,较去年同期完成4415万元增长186.1%,主要是“营改增”因素影响;2、营业税完成8923万元,占调整预算8700万元的102.6%,较去年同期完成16656万元下降46.4%,主要是“营改增”因素影响;3、企业所得税完成4992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4480万元增长2.3%;4、个人所得税完成1924万元,占调整预算2040万元的94.3%,较去年同期完成1756万元增长9.6%;5、资源税完成989万元,占调整预算810万元的122.1%,较去年同期完成698万元增长41.7%;6、房产税完成1753万元,占调整预算2600万元的67.4%,较去年同期完成2238万元下降21.7%;7、印花税完成1055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1174万元下降10.1%;8、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6016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3476万元增长73.1%;9、土地增值税完成28351万元,占调整预算31000万元的91.5%,较去年同期完成27649万元增长2.5%;10、车船使用和牌照税完成2791万元,占调整预算2230万元的125.2%,较去年同期完成1908万元增长46.3%;11、耕地占用税完成4027万元,占调整预算2780万元的144.9%,较去年同期完成2400万元增长67.8%;12、契税完成93万元,占调整预算70万元的132.9%,较去年同期完成63万元增长47.6%;13、专项收入完成2049万元, 占调整预算1510万元的135.7% ,较去年同期完成1476万元增长38.9%;14、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1530万元,占调整预算2180万元的70.2%,较去年同期完成2140万元下降28.5%;15、罚没收入完成1916万元,占调整预算1540万元的124.4%,较去年同期完成1508万元增长27%;1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5454万元,占调整预算16120万元的95.9%,较去年同期完成15504万元下降0.3%;17、其他收入完成2245万元,占调整预算750万元的299.3%,较去年同期完成739万元增长204.2%;
支出情况:2016年全区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91171万元,占年度调整计划(含年初预算,上级追加,上年结转等)291171万元的100%,较去年同期完成256597万元增长13.47%。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34144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25636万元增长22%。2、公共安全支出完成7011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4215万元增长66.33%。3、教育支出完成54050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47194万元增长14.53%。4、科学技术支出完成3672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3250万元增长12.98%。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8506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7230万元增长17.6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52942万元,较去年完成46147万元增长14.7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34669万元,较去年完成32039万元增长8.2%。8、节能环保支出完成3477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6598万元下降47.3%,主要是上级专项指标较上年减少。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2544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6826万元增长83.77%,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增加。10、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43894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45711万元下降3.98%,主要是上级专项指标较上年减少。其中农业支出完成19037万元,林业支出完成2788万元,水利支出完成911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完成4282万元。11、交通运输支出完成4167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2690万元增长54.9%,主要是上级专项指标较上年增加。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4028万元,较去年完成3160万元增长27.4%。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1062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819万元增长29.67%。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96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78万元增长23.08%。15、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4285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20109万元增长20.77%。16、粮油物资储备管理支出完成427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1537万元下降72.22%,主要是上级专项指标较上年减少。17、债务付息支出完成1887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427万元增长341.92%,主要是支付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8、其他支出完成310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579万元减少46.46%。
平衡情况:2016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全口径)完成361969万元。其中: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96818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190430万元;其中:(1)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1391万元;(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603万元;(3)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500万元;(4) 其他税收返还收入6102万元,其中“营改增”体制调整税收返还基数4911万元;(5)体制补助收入2604万元; (6)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9262万元; (7) 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771万元,其中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40万元,扶贫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31万元;(8)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0518万元;(9)结算补助收入9503万元;(10)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384万元; (11)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670万元;(12)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6354万元;(13)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3993万元;(1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8938万元;(15)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523万元;(16)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320万元;(17)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899万元;(18)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1883万元;(1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84万元;(20)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9328万元。3、债券转贷收入73109万元,其中新增债券收入11300万元,转贷地方一般债券资金61809万元。4、上年结余45万元。5、调入资金1107万元。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460万元。
2016年全区财政总支出(全口径)完成361969万元。其中:1、本年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91171万元;2、上解支出6180万元,其中:(1)中央借款和向中央作贡献上解120万元;(2)农业税差价上解176万元(其中省101万,市75万);(3)税务经费上解152万元;(4)省垫付粮食风险基金和新增粮食挂账贴息上解321万元;(5)乡镇财政建设经费上解25万元;(6)对口支援新疆和西藏资金133万元(援疆100万,援藏33万);(7)拖欠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费和还本付息资金扣缴82万元;(8)出口退税超基数上解161万元;(9)省财政体制体制改革新增结算上解1621万元(其中所得税及小三税定额上解1621万元);(10)区上解市本级3389万元,其中四中上划基数上解1484万元,市城建投公司交税一次性上解1586万元。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63409万元。其中:(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500万元;(2)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1809万元。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9万元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结算,2016年全区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361969万元,当年全区公共财政总支出完成361969万元,全年财政收支综合平衡。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154万元。其中:(1)本级决算政府性基金收入379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53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07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59万元,车辆通行费3万元。(2)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3682万元。其中: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收入32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1430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3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93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51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942万元。(3)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1673万元。
2、2016年全区财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485万元,其中: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支出32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430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3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933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安排的支出5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5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51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942万元。
3、2016年全区基金调出1107万元,主要是按照上级要求,将部分基金收入科目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实现综合平衡,年终滚存结余1562万元。
(三)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1127万元,其中:(1)本级决算收入29780万元;(2)上年结余36907万元;(3)上级补助收入24440万元。
2、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1281万元。
3、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实现综合平衡,年终滚存结余39846万元。
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适应发展新常态,抢抓发展新机遇,坚持干在实处我带头,走在前列创一流,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为产业集群、园区升级、“五创五化”、基础设施、城乡统筹、环境治理、精准脱贫、征地拆迁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1-6月份全区累计完成公共财政总收入91065万元,比去年同期完成74087万元增长22.9%,增幅排名全市各县区第2位,占全年目标预期数174000万元的52.3%。其中:
1、上划中央收入累计完成23689万元(其中增值税13116万元,消费税173万元,企业所得税7437万元,个人所得税2916万元),比去年同期完成14858万元增长59.4%。
2、上划省收入累计完成7243万元(其中增值税3279万元,企业所得税1487万元,个人所得税584万元,资源税107万元,土地使用税1774万元),比去年同期完成7223万元增长0.3%。
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0133万元,比去年同期完成52006万元增长15.6%。
从收入结构完成情况看:
1-6月,税收收入完成73510万元,同比增长30.7%,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80.7%,比上年提高4.8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17555万元,同比下降1.6%,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19.3%,比上年下降4.8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明显改善,在全市各县区排名第一。
分部门完成情况看:
1、国税部门累计完成35552万元,比去年同期完成17396万元增长104.4%,占全年目标预期数73600万元的48.3%。
2、地税部门累计完成37958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38847万元下降2.3%,占全年目标预期数75300万元的50.4%。其中:市直属分局累计完成8913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13997万元下降36.3%,占全年目标预期数17600万元的50.6%;区地税局累计完成29045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24850万元增长16.9%,占全年目标预期数57700万元的50.3%。
3、财政部门累计完成17555万元,较去年同期完成17844万元下降1.6%,占全年目标预期数21500万元的81.7%。
1-6月,我区完成财政总支出235387万元,比上年173792万元增长35.4%。保证了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满足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精准脱贫等重点支出的需要。
三、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
从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看,财政收入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财政支出按预算执行,公共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但是财政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宏观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因素还未消除,国家出台的“营改增”改革等各项减税政策影响我区财政增收,财政收入增长缺乏后劲,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压力十分艰巨;财政资金调度的压力仍然很大。下半年,全区财政部门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咬定全年目标不放松,千方百计组织收入,挖掘财政增收潜力,强化公共财政职能,全力以赴统筹调度,力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一) 依托“金三”系统狠抓收入征管,挖掘正常税收增收潜力,开展专项税收清查工作。
(1)国地税两部门加强业务协调合作。一是深入征管互助。国税局、地税局协同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一体化管理,联合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登记制度,及时交换涉税信息,帮助地税局由“以票控税”向“合作管税”和“信息管税”转变。例如:国税局的房地产和建筑业预缴增值税信息与地税局的土地增值税预征及清算信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征收信息要进行比对,以识别漏征风险;国税局的资源开采企业的增值税征收信息与地税局的资源税信息要进行比对,以评估资源税征收风险等内容。针对营改增后国税、地税在合作征收税款方面的新需求,区政府协调,在地税局代国税局征收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的基础上,国税局在代开发票环节要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相关地方税费。同时,双方按照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协商确定代征其他税费。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根据近期下发的《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联合稽查工作办法》,联合稽查由部分地区前期试点推广到全国范围,解决了对纳税人“多头查”的问题。规范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和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工作,国税局、地税局共同对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幅度,分行业进行测算,共同制定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方案,共同确认并统一对外公示核定结果,破解执法口径不一致的问题。
(2)乡镇办事处继续完善“台账式管理,网络化征收”的协税护税网络。巩固近年来税收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强化税源监控,挖掘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回应税务部门关切,为税务部门“金三”系统提供详实准确的涉税信息。以对门面出租、重点项目和其他中小税收税源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的台账为依据,配合税务部门做好2017年的定税工作,并确保按月及时足额缴库。同时制定统一政策,集中清缴以前年度欠税,必要时动用强制手段追缴入库。
(3)开展专项税收清查工作。一是对全区所有土地使用税纳户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区地税局三分局限时完成所有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三是区地税局一、二分局对辖区内门面出租税收进行专项清查。
(4)大力加强区税收司法保障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为税收征管工作保驾护航。税收司法保障办从2008年成立以来,为开展各类税收专项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促进了纳税公平,改善了纳税环境。今后区税收司法保障办公室应强化以下的职能作用:一是查办涉税案件。除对偷税漏税的纳税人维持高压打击态势外,还应加大对税务部门相关责任人玩忽职守、慢作为和不作为等行为的追责力度。二是组织税收专项清查行动。三是促进纳税公平。全面推行“检查-定税-缴税”情况三公开。广泛接受监督,促进纳税公平,减少工作阻力,改善了纳税环境。
(二)明确目标任务,严格考核兑现,调动工作积极性。全面落实财税收入目标责任制。一要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在深入分析和预测收入形势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将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征管单位、到税种、到责任人。二要加强收入调度。在加强宏观税负分析和财源税源控制的基础上,强化收入调度,促进财政收入均衡足额入库。三要完善财税征管激励机制。区委、区政府对财税收入入库继续实行严格的督查制度。重点项目税收督查组要分旬、按月开展督查,督查联系重点项目区级领导和单位落实“五包”责任制情况,并将督查结果在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对乡镇、街道和财税部门继续实行逐季考核、逐季兑现奖励的办法。对考核完成收入任务的单位及时足额兑现奖励,对完不成收入任务的,按照奖励的标准从全年的协税护税工作经费或征收经费中等额扣减。加大重点项目税收入库考核力度,实行税收奖励与项目税收完成情况挂钩。
(三)加大“跑部进厅”力度,增加政策性可用财力。我们要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及时掌握国家政策扶持重点,有针对性的储备项目。进一步拓宽争资金、争项目、争政策的空间,保证“存量”,扩大“增量”。大力鼓励配合支持各部门各单位向上争资金、跑项目,增加我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总量,增加可用财力。
(四)严格支出管理,加强资金调度,确保工资及津补贴的发放。一是要强化预算约束,除政策性规定需要增加的支出外,不再审批追加新的支出项目。二是要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做到有保有压、有促有控,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各种会议费、接待费、小车和小型设备购置费等一般性支出。三是将支出项目列表,按轻重缓急分期拨付。除重点保证灾后重建、为民办实事、社保抚恤、扶持弱势群体等政策性资金外,其他资金该缓的缓,可在以后年度拨付的留以后年度拨付。四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部用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五)继续推进改革创新,增强财政发展动力。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等改革,完善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防范财政资金安全风险,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9月份全面启动教育系统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费用开支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规范操作流程,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六)强化财政监管,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严格财政监督,切实加强对强农惠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覆盖预算单位,覆盖专项资金”的要求,积极推进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逐步转变财政性资金“重分配、轻使用”的观念,完善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强重点项目绩效考评,注重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努力提高财政绩效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财政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做好全年财税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迎难而上,积极作为,确保全面完成年度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