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索引号: 4311030021/2017-03311 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7-10-09
名称: 冷水滩区2016年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文号 :    
冷水滩区2016年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2017-10-09           来源: 区财政 【字体:   打印

 

 

经上级财政部门核定,2016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为181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658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414万元。截止到201612月底,我区债务余额17628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7186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414万元),未超过上级财政部门核定的债务限额。

2016年我区共收到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73109万元,其中:一、置换债券61809万元,全部用于置换以前年度其他一般债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经清理甄别上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债务已经锁定,锁定后的债务省财政将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进行置换);二、新增债券11300万元,已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1. 水利建设区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2.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000万元、3. 薄弱学校改造及公办幼儿园建设1400万元、4. 冷东公路建设2300万元、5.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800万元、6.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2000万元、7. 债券还本支出2500万元、8. 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经费300万元)。

债务的使用、偿还已报经冷水滩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通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