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30021/2016-03345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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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监督所2015年预算(草案)编报说明
一、主要工作职责
1、承担全区公共场所卫生、放射诊疗和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的申请受理、预防性卫生审查、现场卫生学审查,提出审核意见上报。
2、承担全区公共场所卫生、放射诊疗和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有关证书的发证。
3、依据法律、法规对管理相对人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承担现场卫生监测抽样等工作。
4、开展卫生发展、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咨询和培训;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立案报告,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送达并执行处罚决定。
5、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的污染、中毒、传染病疫情等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应急控制和救灾防病的工作。
6、受理有关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7、承担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卫生监督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评价报告。
8、承担区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它任务等。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解决办公用房问题。争取政府解决建设用地及资金,以利用好中央预算内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专项资金,早日解决办公用房问题。
2、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贯彻落实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建立覆盖城乡、统一高效的卫生监督体系。
3、巩固创卫成果,对“五小行业”整治建立长效机制。
4、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继续抓好甲型H7N9禽流感、霍乱、伤寒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甲型H7N9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和个人防护演练,贮备好各种应急物资,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充分准备,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消毒隔离制度落实行监督检查。
5、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对医疗机构的执行资格、职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职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开展医疗服务市场虚假医疗广告的整治。
6、进一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争取各级领导对职业病防治执法工作的重视支持,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7、开展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使用单位的监督监测;加强宣传,在住宿业、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公共场所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公级管理制度,全面完成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工作。
8、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9、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卫生监督所为全额拨款的副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五科一室,包括办公室、场所卫生监督科、医疗服务及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卫生监督稽查科、受理审核发证科和计财科。
2、人员编制情况:人员编制50人,实有在职人员30人,退休人员5人,聘请司机1名。
3、车辆编制情况:车辆编制9辆,实有公务用车3辆。
四、2014年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预算总收入196.62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119.52万元,专项拨款69.3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7.8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支出196.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9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8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69.3万元(卫生许可证取消工本费补助10万元,监督检查经费24.2万元,其他支出35.1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8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收支平衡。
五、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预算安排总收入 182.805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123.055 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10.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455万元),专项拨款 59.75 万元(其中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5.55 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预算总支出182.8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10.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455 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8 万元,专项经费支出 59.75万元(其中卫生许可证取消工本费补助10万元,监督检查经费24.2万元,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25.55 万元)。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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