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30021/2016-03338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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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坪开发区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制定马坪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搞好基层组织建设,负责马坪开发区党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做好管理权限范围内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城市社会稳定。
3、负责马坪开发区国土、动物防疫、规划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及民政、卫生、体育、旅游、科技、文化、民族宗教、城市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
4、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5、充分发挥马坪开发区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和支持基层自治组织行使职权,实行依法自治,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作用。
6、负责马坪开发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等工作。承担人大和政协联络等相关工作。
7、完成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全开发区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8亿元,增长10%;财政收入达到400万元,增长20%;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500元,增长10%;森林覆盖率达到70%;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千分之六以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达100%;贫困弱势群体救助率达100%;劳务经济收入突破1000万元;林权到户率100%;全乡遵纪守法的文明户达75%;安全生产事故率为0;全年无大的弄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三、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马坪开发区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所、司法所;
2、马坪开发区编制人数67人,现有干部职工77人(其中在职72人,退休5人);正副科级人数为28人。
3、车辆编制及实有数为2辆。
四、2014年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1、收入:2014年预算总收入325.5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305.5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0万元。
2、支出:2014年预算总支出325.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0.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收支平衡。
五、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2015年预算安排总收入300.135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273.62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33.627万元,正常运转经费1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598万元),专项拨款18万元,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7.51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万元。
(二)单位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5年预算总支出300.1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3.6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598万元,正常运转经费13.4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8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6.51万元。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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