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30021/2016-03351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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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儿童福利院2015年预算编报说明
一、主要工作职责
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孤儿与弃婴收养,家庭无力照管残疾儿童收养,涉外收养。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维护孤儿切身利益,做好育婴、孤残儿童的收养工作,并负责做好残疾儿童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等工作;完成好年度预决算。
(二)示范性福利机构建设。
(三)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工培训、考试);院文化建设;义工活动开展;爱心寄养助养活动宣传及开展;员工技能培训等。
(四)康复工作:康复器械购置、专业康复人才聘请、员工康复技能培训、孤残儿童日常康复工作的开展等。
三、部门基本情况
我院始建于1988年,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为1848平方米,系冷水滩区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单位,人员编制数20名,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4人,聘用护理工作员工18人,弃婴孤残儿童103人,电力空调48台,大型商业电磁炉灶1台,热水器22台,微型电脑8台,网络服务器2个,投影机1台,高楼供水系统一套。
四、2014年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预算总收入30.7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48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94万元。
2、支出:预算总支出30.777万元,其中工资6.875万元,卫生费0.108万元,津补贴10.464万元,独生子女费0.036万元,公务费1.2万元,生活补助10万元,住房公积金2.094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收支平衡。
五、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预算安排总收入35.676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23.916万元,专项拨款1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1.76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预算总支出35.6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893万元,公务费1.2万元,住房公积金0.823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1.76万元(孤残儿童生活费1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1.76万元)。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支平衡。
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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