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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15-03444 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5-07-09
名称: 区林业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文号 :    
区林业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2015-07-09           来源: 【字体:   打印
一、冷水滩区林业局概况
     (一)区林业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石漠化防治工作;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
9、制定全区林业产业规划,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1、研究提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经济调节意见,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
12、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
13、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冷水滩区林业局的决算单位构成
      区林业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区林业局本级和所属行政单位1个(森林公安分局)以及区苗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森林资源保护站、下河线木材检查站、岭头上木材检查站、种苗站、林业科技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营林站、曲河林业工作中心站、岚角山林业工作中心站、普利桥林业工作中心站、黄阳司林业工作中心站、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林业产权管理与资产评估中心、林业综合执法大队等16个机构。
 二、冷水滩区林业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701.98万元。包括:
(1)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0.98万元,为区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万元,为区财政拨付的由事业单位征收用于公共事业发展的政府性基金的拨款,如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
  2.支出总计1701.9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23.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4.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的补助支出47.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1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8.5万元。
(2)项目支出678.6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现在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森林培育17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97.66万元,其他森林植被恢复费203万元。
     (二)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32万元,项目支出678.66万元。全部为当年从区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共计47.95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费47.55万元,为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抚恤金0.4万元,为丧葬费及抚恤金。
    (2)农林水事务共计1625.5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32.48万元,为局机关在职人员全年工资824.28万元,办公支出8.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9万元,为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事业机构运行80.48万元,为区苗圃职工全年工资。林区公共支出5.2万元,为林业公安法庭专款。森林保险保费补贴4.97万元。林业防灾减灾5万元,为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其他林业支出15.45万元。林业专项项目支出678.66万元。
  (3)住房保障就业28.5万元,为局机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负担部分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7.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08,主要为车辆维修、保险、燃油、过路费等。
(四)决算收支平衡情况: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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