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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6年预算(草案)编报说明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二)代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原民办(代课)教师、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继续深入地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积极引导广大适龄人员积极支持,踊跃参加,进一步巩固参保率并做好各种代发工作。
三、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9]38号)文件精神,于2010年10月设立“冷水滩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22人,现有职工17人。公务用车1辆。
四、2015年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一)收入:预算总收入317.816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53.736万元,专项拨款264.08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支出317.8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56万元,专项拨款264.08万元(其中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26.08万元,城乡养保专项工作经费38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收支平衡。
五、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收入:预算安排总收入122.088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84.08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5.0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994万元),专项拨款38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支出122.0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09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8.994万元,城乡养保专项工作经费38万元。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支平衡。
(四)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冷水滩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22.088万元,比201年预算减少195.72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未纳入其中,所以减少。
(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冷水滩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17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2.6 %。其中:因公出 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万3.85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3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32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1.6%。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冷水滩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点击下载:2016年部门预算单位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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