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16-03735 | 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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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儿童福利院2016年预算编报说明
一、主要工作职责
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孤儿与弃婴收养,家庭无力照管残疾儿童收养,涉外收养。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维护孤儿切身利益,做好育婴、孤残儿童的收养工作,并负责做好残疾儿童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等工作;完成好年度预决算。
(二)示范性福利机构建设。
(三)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工培训、考试);院文化建设;义工活动开展;爱心寄养助养活动宣传及开展;员工技能培训等。
(四)康复工作:康复器械购置、专业康复人才聘请、员工康复技能培训、孤残儿童日常康复工作的开展等。
三、部门基本情况
我院始建于1988年,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为1848平方米,系冷水滩区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单位,现在编在职工资统发工作人员7人,退休人员4人,聘用护理工作员工18人,弃婴孤残儿童90人,电力空调48台,大型商业电磁炉灶1台,热水器9台,微型电脑8台,网络服务器1个,投影机1台,高楼供水系统一套。
四、2015年预算35.676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23.916万元,专项拨款1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安排及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总收入理的非税收入1.76万元。
2、支出:预算总支出35.6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89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0.823万元,专项支出11.76万元(其中孤残儿童生活费1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1.76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收支平衡。
五、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收入:预算安排总收入50.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37.05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1.847万元,一般商品及服务支出办公费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3.807万元),专项拨款12.98万元,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98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支出50.034万元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31.84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住房公积金3.807万元,专项支出12.98万元(其中孤残儿童养育费用12.48万元、“三公经费”公务接待0.5万元)。三公经费比去年增加0.322万元,因我院有几十个孤残儿童,常与业务单位有公务活动,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支平衡。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5年我院运行经费总计35.676万元,2016年预算运行经费支出50.034万元。点击下载:2016年预算单位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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