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妥善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宣传单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要善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19号文件)精神,我区力争在2018年9月底前,妥善解决老农保遗留问题。
具体从以下三个方案中选择其一,解决老农保遗留间题。
1、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转移接。截至2018年6月30日,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原有待遇予以保留并叠加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对2018年6月30日前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不符合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或者不愿意转入的,可将个人账户资金本息退还。
2、一次性清退。对自愿退保的老农保参保人,一次性清退老农保个人账户本息,本息计算至2018年6月30日,退保时间从2018年7月开始。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一次性清退尚未领取完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高于个人缴费本金时按实清退,当个人账户余额低于个人缴费本金时按本金清退)。没有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一次性清退老农保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額(个人账户本息)。
3、封存参保信息。对于老农保原始参保信息不齐全,确实已无法联系的参保人,将这些参保信息暂时封存保管,维护跟踪,待参保人申请权益时再核实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