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1-00165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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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石岩头镇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根据《零陵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暂行)》要求,石岩头镇政府对全镇24个村(社区)以及有独立院落的单位6月至9月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对考核情况予以通报。
一、对行政村(社区)考核情况
第一名新坪村,第二名宅田村,第三名九江岭村,第四名邓家村,第五名西头村,第六名落脚底头村,第七名洞口庙村,第八名毛屋里村,第九名石岩头社区,第十名周家村,第十一名石坝仔村,第十二名板上村,第十三名加禾田村,第十四名滩头村,第十五名塘家村,第十六名罗家村,第十七名和平村,第十八名杏木元村,第十九名财家村,第二十名大屋村,第二十一名仁桥村,第二十二名井仔头村,第二十三名凤凰山村,第二十四名樟树脚村。
二、对独立院落考核情况
第一名石岩头镇人民政府,第二名石岩头镇卫生院,第三名石岩头镇派出所,第四名天音小学、幼儿园,第五名明星幼儿园,第六名新宅里完小,第七名石岩头镇中心小学,第八名石岩头镇林场,第九名石岩头镇中学,第十名西头小学。
三、工作要求
一要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各镇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构建“党政领导、单位监管、综合治理、广泛参与、社会监督、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格局,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单位协调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
二要坚决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成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强化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确定专职人员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约束本单位人员、车辆(包括暂住在本单位院落的人员、车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内部道路、人员和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以促进本单位人员、车辆安全。
三是切实强化督导考核。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已纳入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对不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石岩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零陵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考核评分统计表(石岩头镇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