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1-00148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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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石岩头镇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一、部门基本概况
石岩头镇位于零陵区西南部,距城区60公里。与珠山镇、水口山镇、大庆坪乡、桂林全州县黄沙河镇相邻。全镇总面积9600公顷,耕地面积2339.2公顷,辖23个行政村,1个社区,29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1130人,农业户数12350户。2021年全镇共有干部、职工108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85人,退休干部、职工23人。公务车辆2台,用于镇各项公务活动出车。
二、镇政府行政职能职责
(1)执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发布决定、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的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和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全面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其他事项;(8)积极完成各项财政收入工作;明确财政纪律,严格控制各项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开支。
(二)机构设置。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零陵区石岩头镇人民政府(正科级)及5个中心事业单位以及石岩头镇财政所(参公单位)。本部门核定编制数98名,全额编制98名,实有人数108名,其中:在职人员85人,退休人员23人。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及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公务活动及专项业务活动的经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2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3.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69.4万元,主要是疫情影响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152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28.8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为54.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29.41万元,医疗卫生为37.9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为4.61万元,农林水事务为664.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了2.76万元,主要是民生资金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82万元,占28.6%;文化与传媒为54.51万元,占3.6%,社会保障和就业329.41万元,占21.9%,医疗卫生为37.95万元,占2.5%,城乡社区事务为4.61万元,占0.3%,农林水事务为664.9万元,占44.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515.1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主要是用于政府办公用品等资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189.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4.8万元,减少39.5%,主要是2021年压缩开支增加民生资金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4万元,拟召开8次会议,人数402人,内容为政府工作安排,传达上级精神;培训费预算6万元,拟开展11次培训,人数508人,内容为政府业务培训和医保、社保、农业保险等业务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2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5.19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