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22-00263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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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石岩头镇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完善制度,促进诚信建设。先后拟定出台文件,明确了全镇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具体措施等。同时积极探索,针对农村信贷信用建立了农村信贷信用评定体系;将公务员诚信建设纳入常态工作,建档立卷,实行一人一档;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建立劳动用工诚信机制,将劳动用工资信证明作为招投标活动的前置条件。明确专人负责信用记录核查工作,确保工作开展有组织、有部署、有分工、有成效。
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开展。一是认真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二是及时转发各行业领域联合激励、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加强“红黑名单”褒扬和联合激励及惩戒措施; 三是做到“凡办必查”,对守信主体开通绿色通道,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四是配合部门完成县、乡镇、“村两委”换届信用信息核查工作; 五是发现查询对象有失信记录,对符合修复条件的,协助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用修复;
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不断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增强市民诚信意识。建设诚信体系,重在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和监督作用。通过“大通宣传”等媒介,大力宣传创建文明“信用村”“信用户”“信用工商户”“信用企业”的重要意义,对诚实守信的经营户加强宣传报道,对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诚信兴商的良好氛围,做到创建文明信用工程建设家喻户晓。同时,开展“诚信学校”授牌活动。通过经典诵读、“百姓话廊”宣讲、举办地方民俗活动、展览展示等形式,以学校为中心,以学生为载体,让“诚实守信”的理念辐射周边村镇,树立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风气,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建设现代美丽幸福绿色新大通提供信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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