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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1-00114 发文日期: 2021-03-02 发布机构: 零陵区石岩头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石岩头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2021-03-02 09:45 来源: 石岩头镇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零陵区石岩头镇 【字体:   打印

    办公地址:零陵区石岩头镇楚雄街
    负责人:王晓鹏
    邮编:425000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746-6661021
    电子邮箱地址:syt6661021@163.com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贯彻落实本镇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制定本镇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镇党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做好管理权限范围内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强化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负责本镇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扶贫开发、动物防疫、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科技和工业信息、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及财政、民政、教育、体育、旅游、文化广电、民族宗教、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
    (六)贯彻执行卫生和健康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开展本镇卫生和健康工作。
    (七)负责本镇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八)充分发挥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和支持基层自治组织行使职权,实行依法自治,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作用。
    (九)负责本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统计、宣传、统战、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等工作。承担人大和政协联络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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